《税务登记集中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16:12现将市局拟定的《税务挂号会集处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各单位应向交税人宣扬、解说税务挂号的有关政策规定,并具体奉告处理手续、所需材料。关于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受理。
二、各单位应按行政信誉对外服务许诺中的有关时限要求,做好征管分局和受理处作业之间的协谐和联接,建立健全就事时限准则、专人联络准则、交代签收准则、内部审阅准则,完成办证的“两及时”、“三保证”。“两及时”即:按要求及时处理税务挂号证和按时限及时传递税务挂号根底材料,使办证作业做到优质、高效、及时。“三保证”即:保证交税人在较短时间内取到税务挂号证件,保证税务挂号办证无差错,保证税务挂号处理信息四通八达。
三、受理处要仔细做好税务挂号信息总库的处理保护作业,担任税务挂号相关信息的查询、数据计算和比对,以及与工商、技监等政府部门的信息比对,及时向市局供给漏征漏管户的信息。
四、如发现有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许玩忽职守,违反规定为交税人处理税务挂号相关手续的,要视情节追究责任。
五、市局定时对各单位税务挂号处理作业进行查看,并定时将查看成果予以通报。
六、有关刊出税务挂号处理的实施细则将另行拟定印发。
七、浦东新区内税务挂号处理实施细则另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