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哪些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02:31
企业员工非因工逝世应享用哪些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员工平均薪酬2个月。山东省规范为1000元。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自己薪酬6个月;2人者,为死者自己薪酬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自己薪酬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日子困难补助
企业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契合收取遗属日子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规范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
(一)建国前参与革命工作员工遗属的补助规范,在上述补助规范的基础上进步20%。
(二)员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规范基础上进步10%。
(三)兼有(一)、(二)项状况的,补助规范在上述补助规范基础上进步30%。
1.丧葬费
本企业员工平均薪酬2个月。山东省规范为1000元。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自己薪酬6个月;2人者,为死者自己薪酬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自己薪酬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日子困难补助
企业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契合收取遗属日子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规范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
(一)建国前参与革命工作员工遗属的补助规范,在上述补助规范的基础上进步20%。
(二)员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规范基础上进步10%。
(三)兼有(一)、(二)项状况的,补助规范在上述补助规范基础上进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