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友飞乐音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王磷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19:49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华友飞乐数码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四号通恒大厦B层B04B房间。
法定代表人杨浩宇,董事长。
托付署理人崔青,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署理人刘爽妤,女,汉族,1982年12月27日出世,该公司职工,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院。
原告王磷,女,汉族,1983年9月26日出世,自由职业者,住址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三育路18号大院8号2206房。
托付署理人居永和,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署理人张静超,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王磷,女,汉族,1983年9月26日出世,自由职业者,住址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三育路18号大院8号2206房。
托付署理人居永和,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华友飞乐数码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四号通恒大厦B层B04B房间。
法定代表人杨浩宇,董事长。
托付署理人崔青,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署理人刘爽妤,女,汉族,1982年12月27日出世,该公司职工,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院。
北京华友飞乐数码音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友飞乐公司)诉王磷、王磷反诉华友飞乐公司,及王磷诉华友飞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进行了兼并审理。华友飞乐公司的托付署理人崔青,王磷的托付署理人居永和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华友飞乐公司作为(2008)朝民初字第11495号案子的原告诉称:王磷艺名“王麟”,是演唱组合“S翼乐团”的组成人员之一。2006年9月,我公司与王磷及案外人孙辉、北京天禹兄弟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演员演艺事业处理合约书》(简称《演艺合约书》),约好我公司作为王磷的独家生意公司署理其展开悉数企划宣扬和演艺事业。签约后,我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责任,为王磷制造发行了《QQ爱 S翼乐团 新锐红人组合S翼乐团全新专辑》(简称《QQ爱》),并展开了很多的宣扬推行作业,使王磷的知名度和表演报价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但王磷却拒不依约履行责任,私自以“S翼乐团”的名义接受商业表演活动,获取了很多非法收入。我公司是“S翼乐团”表演品牌的具有者,并为提高该品牌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王磷私自接受商业表演活动的行为直接导致我公司的缔约意图无法完成,给我公司形成巨大经济损失。为此,我公司申述要求免除王磷与我公司之间的《演艺合约书》,王磷当即中止以“S翼乐团”的名义进行各种宣扬及表演活动,并要求法院判令王磷补偿我公司为其开销的制造费用、企划宣扬费用,以及其私自表演的获利合计50万元。
王磷辩论并反诉称:华友飞乐公司不该适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要求免除合同,而应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以及《演艺合约书》的相关免除条款行使免除权,其要求法院免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中止使用“S翼乐团”名义的恳求和补偿金的具体内容不明确,法院应当予以驳回。别的,因为华友飞乐公司没有取得表演答应证而从事表演生意行为,违反了《营业性表演处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则,故我要求法院承认《演艺合约书》中关于表演生意的条款无效,即第四条第6款、第五条、第七条第3款第(3)项,并要求华友飞乐公司补偿因上述表演生意条款无效给我形成的经济损失9万元。
华友飞乐公司针对王磷的反诉辩论称:《营业性表演处理条例》中有关表演答应证的规则是政府对表演进行处理的一种法律规则,没有处理表演答应证并不导致合同无效。《演艺合约书》系两边实在意思表明,王磷在签约时也没有就表演答应证进行检查,其相同具有差错。因而,我公司不同意王磷的反诉恳求。
王磷作为(2008)朝民初字第22318号案子的原告诉称:2006年9月13日,我与华友飞乐公司签定《演员演艺事业处理合约书》(简称《演艺合约书》)。依据该合约书约好,华友飞乐公司应当按期向我付出唱片发行分红、唱片信息网络传达分红、表演分红以及每月的日子补助。一起约好如华友飞乐公司逾期付出60天我就有权单独停止该合约书。因华友飞乐公司逾期付出上述金钱超过了60天,故我曾于2008年4月7日以“同城快递”方法向华友飞乐公司宣布《免除合同通知书》。华友飞乐公司应当在2008年4月8日9时前收到该通知书,故我申述要求承认《演艺合约书》中关于答应制造录音录像制品、答应仿制发行录音录像制品和答应经过信息网络传达录音录像制品的条款,即第三条第1款、第四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第七条第3款第(1)项和第(2)项已于2008年4月8日9时被免除,并要求华友飞乐公司向我付出发行专辑《QQ爱 S翼乐团 新锐红人组合S翼乐团全新专辑》(简称《QQ爱》专辑)的酬劳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