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第42条明确规则,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子及其他
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
拆迁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而《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
补偿法令》第2条也规则,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子,应当对被征收房子
所有权人给予公正补偿。可见,房子征收一定要给与补偿,不然便是违法行为。
别的,在房子征收活动中,施行房子征收应领先补偿、后搬家。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好或许补偿决议确认的搬家期限内完结搬家。
(《房子征收与补偿》,朱晓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