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残等级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20:50交通伤残等级判定人的权力和责任
判定人权力和责任
1 判定人权力
1) 有权了解与判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资料;
2) 有权向当事人问询与判定有关的问题;
3) 有权按照医学准则对路途交通事端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查看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别仪器查看等;
4) 有权因专门知识的约束或判定资料的缺乏而回绝判定。
2 判定人责任
1) 全面、详尽、科学、客观地对路途交通事端受伤人员进行查验和记载;
2) 正确及时地作出判定定论;
3) 答复事端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判定有关的问题;
4) 保存案子隐秘;
5)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逃避准则的规则;
6) 妥善保管提交判定的物品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