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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借钱炒股赢钱是否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23:40
相关事例
几年前,面临牛气冲天的股市,张某瞒着妻子李某向朋友告贷10万用于炒股,并出具借单。2007年4月,张某和李某爱情不好协议离婚,李某赞同离婚但要求分得房产和其他夫妻一起财产的60%。在两边协议期间,李某得知张某借钱炒股,就请人查询张某的存款、股票和保证金账户,发现存款和股票价值现已翻番。为此,李某要求分得张某悉数股票收入所得。张某不赞同,以为资金是自己所借,收益也应当归自己。最近,两人僵持不下,来到司法所咨询。
法令剖析
大红门大街司法助理员介绍,关于张某的告贷行为,并没有得到李某的赞同,其出具借单上署名为张某个人,由于超出夫妻日常署理的权限且并未征得李某追认,因而该项债款为张某个人债款而非夫妻一起债款,不应由李某承当。
关于张某用告贷炒股所得,依照《婚姻法》第1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的规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一起财产。张某的告贷行为尽管归于个人告贷,可是其出资股票所得应为夫妻一起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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