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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保证的成立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22:04

其一,确保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至于两个以上的确保人是自然人、法人抑或其他安排,在所不问;数个确保人是与债权人一起缔结确保合同仍是别离缔结确保合同,各确保人之间有无一起供给确保的意思联络,乃至是否知晓还有其他确保人,均不影响一起确保的建立。但假如两个确保人所供给的确保一为有用、一为无效的,不能建立一起确保;两个确保人发作兼并,或许债权人于不危害其他确保人利益的前提下抛弃对某一按份确保人的权力的,本来的一起确保也相应地转化为独自确保。
其二,两个以上的确保人所担保的债必须为同一债款。至于其为同一债款的悉数或部分,是相同部分仍是不同部分,均不影响一起确保的建立。一个确保人为同一债款人的数个债款别离供给确保以及对数个债款人的同一债款供给确保,或许多个确保人别离对一个或数个债款人的不同债款供给确保的,均不契合一起确保的特征。
正是因为同一债款的确保人为二人以上,由此构成的法律联系中既存在各确保人与债权人、债款人之间的联系,也存在数个确保人之间的联系,一起确保方构成一种具有特殊性的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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