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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14:15
许多商家卖的是假冒伪劣的产品,就有一些专门打假的人存在,那要是这些人知假买假是否受顾客权益保护法保护?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依据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食物药品胶葛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则》:因食物、药品质量问题发作胶葛,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建议权力,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物、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依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由此可知,“知假买假”的行为也受《顾客权益保护法》保护。一起,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顾客保护本身权益。通常情况下,购物者应当认定为顾客,能够建议惩罚性补偿
留意:
工作打假不在规则的范围内。工作打假通常是有组织的、经常性活动,不具有法定的顾客身份,其打假活动具有双刃剑性质,也有或许打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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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不是免责托言
《关于审理食物药品胶葛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则》规则:
“食物、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顾客的食物或许药品的赠品发作质量安全问题,形成顾客危害,顾客建议权力,生产者、销售者以顾客未对赠品付出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食物、药品事关顾客人身安全,即便赠品,也有必要保证质量安全。顾客对赠品虽未付出对价,可是赠品的本钱实践已分摊到付费产品中。赠送的食物、药品因质量问题形成顾客权益危害的,生产者与销售者亦应承当补偿职责。
考虑到顾客获赠食物、药品在实质上归于商家让利性质,故关于生产者、销售者承当职责的条件,《规则》作了限制,即该赠品有必要实践呈现质量安全问题,形成顾客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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