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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权优先于资产抵押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09:39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为债款担保的方法有三种,分别是确保、典当和质押,而质押的出质物有动产和权力两种,股权质押是权力质押一种,那么股权质押权优先于财物典当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股权质押权是不是优先于财物典当
典当和质押都是归于担保的方法,两者都处理挂号的情况下,担保的效能是相同的,一般根据挂号的先后顺序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六条 典当担保的规模包含主债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完成典当权的费用。典当合同还有约好的,依照约好。
第四十七条 债款实行期届满,债款人不实行债款致使典当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典当权人有权收取由典当物别离的天然孳息以及典当人就典当物能够收取的法定孳息。典当权人未将扣押典当物的现实告诉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典当权的效能不及于该孳息。
前款孳息应领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七十一条 债款实行期届满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或许出质人提早清偿所担保的债款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债款实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能够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能够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许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越债款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一切,缺乏部分由债款人清偿。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股权质押权是不是优先于财物典当”问题进行的回答,典当和质押都是归于担保的方法,两者都处理挂号的情况下,担保的效能是相同的,一般根据挂号的先后顺序受偿。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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