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山东降低农民进城门槛 优秀农民工可申请落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7 14:48

正在加速推动乡镇化的经济大省山东,日前正式出台相关定见,进一步下降农人进城门槛,鼓舞乡村劳动力就近有序搬运,优异农人工能够直接请求落户乡镇。
山东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动新式乡镇化的定见》。定见明确提出,在实施城乡一致的户口挂号准则基础上,全面铺开县域内户口搬迁方针,下降农人进城门槛,以合法固定住所为根本落户条件,鼓舞乡村劳动力就近有序搬运。一起鼓舞各地结合实际拟定购房落户方针。
在招引优异农人工进城方面,定见明确规定,进城农人工获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高级职称的,自己及其爱人、未成年子女可请求落户。进城农人工户口转到乡镇后,3年至5年内涵计划生育、宅基地等方面仍按乡村户口享用有关优惠方针。
此外,山东省还将加速住宅、工作、社会保障、教育、征兵、退伍安顿、优抚、计划生育等与户籍管理相关的配套准则改革,让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享用同等待遇。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