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罚息利滚利涉嫌违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3 19:43
我们常听一句老话,叫做“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这话,最近在北京的一位银行客户身上,却变成了“好借难还,再借不可!”您可听清楚了——这难“还”,可不是由于客户居心“抵赖”,而是由于银行算了一笔“乱帐”。到底有多乱?我们也算算,看看您能不能理清楚。
在办卡人员的热心推销下,北京的周先生办过一张我国银行的信用卡,后来觉得不好用就退掉了,退卡的时分,银行承认他已还完了欠款,并正常办理了刊出手续。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已被刊出的信用卡,鄙人一个账单日却又收到一个新账单,要他还款14元。周先生急忙给我国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打电话,银行工作人员的答复让他感到很意外。
银行说,周先生退卡的时分少算了4.28元的利息,堆集到下个月,4元多就变成了14元。银行说,在给周先生刊出卡时,其时4.28元的滞纳金利息没有显现出,但现实是存在的,所以周先生有必要归还这个新账单。但周先生坚持以为,最初的4.28元没有显现,不是自己的原因形成的,何况卡都现已刊出了,没有责任还钱。我国银行每月依然向周先生催收这笔的利息,以及这笔利息不断发生的新利息。一晃3年过去了,2012年的一天,周先生发现,问题变严峻了。他想借款买辆新车,但银行回绝向他放贷。原因是我国银行把他送上了金融污点的名单。
工作发展到这儿,周先生心力交瘁,决议把钱还了算了,可是现实却不这么简略。银行通知周先生,截止到其时,他应还欠款为97.99元。周先生依照银行客服的要求,来到营业网点,但工作人员却通知他,假如他按97.99元来还这笔钱的话,他的欠款仍是不能还清。
也便是说,绕来绕去,就算周先生认倒运来还这笔钱,他也还不清,由于银行说不清要还多少钱才算结清这笔账,而仅仅一味让周先生比账单上多存点,至于多存多少,多存的钱怎样取回,一概不知道。
周先生的工作还在继续发展着,到了2012年12月,欠款现已涨到了99.46元。3年时刻,这笔钱现已是本来的23.23倍。这笔钱最终会涨到多少呢?周先生算不出来。
中央财经大学我国精算研究院副院长徐景峰教授测算了一下,按银行现在的算法,只需6年8个月,周先生这笔钱就将滚到1万元,假如真是这样,依照相关司法解释,周先生将有或许面对信用卡欺诈的刑事指控。而之所以周先生的账单会越来越大,要害点在于,他最初被劝说办的那张信用卡中规则,假如欠款无法还清,将选用复利计息。
驴打滚、利滚利,银行这么做合法吗?除了我国银行,还有其它银行这么做吗?再来看记者的查询。
记者接连查询了三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四家其他商业银行,尽管每个银行各有各的计息办法,但在对未还的欠款进行复利计息这一点上却是完全一致的。
那么,银行这么做,是否涉嫌违规呢?1999年,我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利率办理规则》第二十八条对利息计收复利是这样规则的:对借款期内不能如期付出的利息按合同利率计收复利;对逾期期间不能如期付出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计收复利。可是在这个银行的职业规章出台之前,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假贷案子的若干意见》第七条中,就明确规则: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获取高利。两份标准性文件的说法明显不一样。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以为,银行这种复利的核算方法,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是公开的违法行为,应该撤销。
银行自己算错账,少收了客户4块钱,客户还这4块钱理所应当,没什么可说的。可是,现在银行不光要收这4块钱,并且还要收利息,这利息还老是算不清,相持下去很或许滚出个天文数字。不仅如此,客户个人信用也遭到很大影响。所以,这件事尽管是单个的,却反映出两个大问题。一是银行体系联网待改善,不能总是无法实时结算,还把由此发生的结果强加在客户头上。二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则,不许复利累加,也便是俗语说的不许利滚利,但银职业界却还有规则。标准在打架,客户怎样办?据有关方面计算,现在全国信用卡的发行量大约已有3亿张,买卖金额超越7万亿,市场规模这样大,标准却不明晰,看来,这事真到了该“改一改、管一管”的时分了。
在办卡人员的热心推销下,北京的周先生办过一张我国银行的信用卡,后来觉得不好用就退掉了,退卡的时分,银行承认他已还完了欠款,并正常办理了刊出手续。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已被刊出的信用卡,鄙人一个账单日却又收到一个新账单,要他还款14元。周先生急忙给我国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打电话,银行工作人员的答复让他感到很意外。
银行说,周先生退卡的时分少算了4.28元的利息,堆集到下个月,4元多就变成了14元。银行说,在给周先生刊出卡时,其时4.28元的滞纳金利息没有显现出,但现实是存在的,所以周先生有必要归还这个新账单。但周先生坚持以为,最初的4.28元没有显现,不是自己的原因形成的,何况卡都现已刊出了,没有责任还钱。我国银行每月依然向周先生催收这笔的利息,以及这笔利息不断发生的新利息。一晃3年过去了,2012年的一天,周先生发现,问题变严峻了。他想借款买辆新车,但银行回绝向他放贷。原因是我国银行把他送上了金融污点的名单。
工作发展到这儿,周先生心力交瘁,决议把钱还了算了,可是现实却不这么简略。银行通知周先生,截止到其时,他应还欠款为97.99元。周先生依照银行客服的要求,来到营业网点,但工作人员却通知他,假如他按97.99元来还这笔钱的话,他的欠款仍是不能还清。
也便是说,绕来绕去,就算周先生认倒运来还这笔钱,他也还不清,由于银行说不清要还多少钱才算结清这笔账,而仅仅一味让周先生比账单上多存点,至于多存多少,多存的钱怎样取回,一概不知道。
周先生的工作还在继续发展着,到了2012年12月,欠款现已涨到了99.46元。3年时刻,这笔钱现已是本来的23.23倍。这笔钱最终会涨到多少呢?周先生算不出来。
中央财经大学我国精算研究院副院长徐景峰教授测算了一下,按银行现在的算法,只需6年8个月,周先生这笔钱就将滚到1万元,假如真是这样,依照相关司法解释,周先生将有或许面对信用卡欺诈的刑事指控。而之所以周先生的账单会越来越大,要害点在于,他最初被劝说办的那张信用卡中规则,假如欠款无法还清,将选用复利计息。
驴打滚、利滚利,银行这么做合法吗?除了我国银行,还有其它银行这么做吗?再来看记者的查询。
记者接连查询了三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四家其他商业银行,尽管每个银行各有各的计息办法,但在对未还的欠款进行复利计息这一点上却是完全一致的。
那么,银行这么做,是否涉嫌违规呢?1999年,我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利率办理规则》第二十八条对利息计收复利是这样规则的:对借款期内不能如期付出的利息按合同利率计收复利;对逾期期间不能如期付出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计收复利。可是在这个银行的职业规章出台之前,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假贷案子的若干意见》第七条中,就明确规则: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获取高利。两份标准性文件的说法明显不一样。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以为,银行这种复利的核算方法,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是公开的违法行为,应该撤销。
银行自己算错账,少收了客户4块钱,客户还这4块钱理所应当,没什么可说的。可是,现在银行不光要收这4块钱,并且还要收利息,这利息还老是算不清,相持下去很或许滚出个天文数字。不仅如此,客户个人信用也遭到很大影响。所以,这件事尽管是单个的,却反映出两个大问题。一是银行体系联网待改善,不能总是无法实时结算,还把由此发生的结果强加在客户头上。二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则,不许复利累加,也便是俗语说的不许利滚利,但银职业界却还有规则。标准在打架,客户怎样办?据有关方面计算,现在全国信用卡的发行量大约已有3亿张,买卖金额超越7万亿,市场规模这样大,标准却不明晰,看来,这事真到了该“改一改、管一管”的时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