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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终止应该怎样操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05:49
过往的裁人实务中,企业大都是以劳作合同革除的方法做裁人,而对劳作合同停止操作触及较少。这也构成部分HR印象中停止操作便是到期停止,殊不知劳作合同停止操作是一整套完好的系统,包含:到期停止、现实劳作联系停止、劳务差遣停止、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损失停止、劳作者主体资格损失停止、劳作合同停止约束和停止延期。
因劳作合同停止内容繁复,故分为上下篇:上篇首要介绍到期停止、现实劳作联系停止和劳务差遣停止这三种一般情况下的停止操作;下篇触及的内容相对杂乱,其间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劳作者主体资格是实务断定的难点,一起劳作合同停止约束以隐含的法令条款呈现,停止延期包含的形状多样,故将这四类操作放在下篇介绍。
上篇
2、入职至满一年未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停止操作
(1)入职满一个月内,单位因员工不愿意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能够书面通知停止,并无须付出经济补偿金。但留意,单位应提早做好书面催告程序,催告程序拜见附件1.
(2)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至入职满一年,经单位书面催告,员工不与单位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单位能够书面通知停止。
(3)入职满一年的次日起,单位和员工之间视为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不存在到期停止。
(4)留意此种情况下的停止为用人单位法定停止权,且停止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员工方不享有单独停止权。
3、劳作合同期限届满后未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停止操作。
劳作合同期限届满后未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两边同意以原条件持续实行劳作合同,任何一方均有停止劳作合同的权力。但留意,恣意一方的停止只能在原劳作合同期限届满至届满一年的期限内行使,原劳作合同期限满一年的视为两边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不存在到期停止。
4、劳作合同无效后两边之间的联系,对无效劳作合同的处理一般不适用停止,而只能革除。
因存在诈骗、钳制或许趁人之危导致劳作合同无效的,单独能够单独革除,并不付出经济补偿金;对单位革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扫除员工权力导致无效的,一般为部分条款无效,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劳作合同全体效能,也不会影响合同期限条款,适用到期停止;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则的,一般也是是部分条款无效,则不影响合同全体效能,能够到期停止。
3.劳务差遣到期停止
劳务差遣到期停止操作相对简略,对劳务差遣联系能够分为劳务差遣合同和用工合同两份文件,存在以下几种景象:
1、劳务差遣合同期限≥用工合同期限,则用工合同期满,用工单位应续签用工合同或许将劳务差遣工退回,但续签或退回,只需劳务差遣合同期限未届满,则差遣工与劳务差遣公司之间的劳作联系未停止;
2、劳务差遣合同期限≤用工合同期限,一般实务中不会呈现此类情况。如呈现,则认定为劳务差遣合同到期停止,差遣工与劳务差遣公司之间无劳作联系,与用工单位之间构成新的现实劳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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