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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金的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6 03:18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因伤残但实践收入没有削减,或许伤残等级较轻但形成工作波折,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能够对残疾补偿金作相应的调整,在必定起伏内削减或添加残疾补偿金的总额。
假如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地点地规范的,残疾补偿金能够依照其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的相关规范核算。
核算公式为:残疾补偿金=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伤残系数×补偿年限。
相关常识:(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补偿金=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补偿金=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伤残系数×[20-(实践年纪-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补偿金=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伤残系数×5年。
(4)伤残系数,伤情鉴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补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份额顺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核算,参照《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GB18667-2002)附录B的办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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