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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17:11
权利要求书的编撰格局和要求,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均有具体规定,现归纳如下:
首先是最初不得有创造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称号行,直接以数字1、2、3……为排序。一般序号1应为独立权利要求,隶属权利要求紧接序号为2、3……。独立权利要求由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构成。前序部分应写入该创造或实用新型要求维护的主题称号和该创造或实用新型主题与现有技能共有的必要技能特征;特征部分写入该创造或实用新型差异于现有技能的技能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中心部分,用“其特征是……”或相似句子与前序部分相连,构成一个完好的要求维护的技能特征,用以限制创造或实用新型要求维护的规模。
隶属权利要求也由两部分组成。首先是引证部分,随后是限制部分,前者写明引证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称号,后者对在前的权利要求中的技能特征进行限制。通常用“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是……”句子。一项创造或实用新型除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外,能够有多项隶属权利要求。但只能引证在前的权利要求。一起引证两项以上权利要求时,只允许运用“或”字衔接,例如“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这样的权利要求称为多项隶属权利要求。一项多项隶属权利要求,不能作为另一项多重隶属权利要求的引证目标。
一项请求的权利要求书中应当至少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但由于属同一构思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创造或实用新型能够合案请求,因此或许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这两项或两项以上都有独立的法令含义,而又是平行的权利要求,但应确认一项作为首要的写在前面,称作榜首独立权利要求。每个独立权利要求又能够有多项隶属权利要求。
总归,权利要求书是专利请求中的重要文件,它是以说明书为根据,用以限制专利请求的维护规模,也是日后发作侵权胶葛时,判别是否侵权的法令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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