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1 17:05
一起风险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一)数人施行加害行为;(二)数人的行为均具有风险性质;
(三)加害人的不行确定性;(四)一起过错;(五)成果的统一性与职责的连带性。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三条规则:“二人以上一起成心或许一起过错致人危害,或许虽无一起成心、一起过错,但其危害行为直接结合发作同一危害结果的,构成一起侵权,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则承当连带职责”。该条第二款一起规则:“二人以上没有一起成心或许一起过错,但其别离施行的数个行为直接结合发作同一危害结果的,应当依据过错或许原因力份额各自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三)加害人的不行确定性;(四)一起过错;(五)成果的统一性与职责的连带性。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三条规则:“二人以上一起成心或许一起过错致人危害,或许虽无一起成心、一起过错,但其危害行为直接结合发作同一危害结果的,构成一起侵权,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则承当连带职责”。该条第二款一起规则:“二人以上没有一起成心或许一起过错,但其别离施行的数个行为直接结合发作同一危害结果的,应当依据过错或许原因力份额各自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