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0 02:10案情回忆
线下阻碍交通 线上诋毁诋毁
2008年5月16日,汶川大地震刚刚曩昔4天,正忙于救灾的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接到万邦公司报警电话:“公司周围来了许多来历不明的人,并扬言要炸平万邦。”汉台公安分局敏捷出警。据查,两名社会清闲人员以每天50元的价格招聘当地人捣乱。发钱的人是西安鑫龙装修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
5月23日,对立晋级到在网络上发帖进犯。鑫龙公司司理韩兴昌伪造现实,编撰一篇《国殇期间,拷问史上最牛的省人大代表》的文章,组织职工在西安的一家网吧传至互联网。文中虚拟“……5月16日在陕西汉中,陕西省人大代表、汉中万邦公司董事长杨海明纠合黑恶势力,将讨要拖欠工程款,急着返乡救灾的施工人员打成重伤……”并将其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可欣的相片附上,对其面部进行处理假充四川灾区被打伤的施工人员。一同,该帖还“具体”伪造了所谓的杨海明发家史与衰败史。
这之后,韩兴昌又组织职工编撰修改虚拟现实的《汉中投诉无门,奔波西安讨公道,痛斥省人大代表恶行》、《老板,别再闹了,咱们穷的连块遮羞布都没有了》的帖子上传至互联网。
据了解,到2008年6月8日,这些帖子约有3.8万人次阅读,1200篇跟帖,对杨海明及其万邦公司形成严峻的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
事情晋级
网帖闯祸警方立案 专家论证定论相反
2009年5月6日,汉台公安分局以涉嫌诋毁向韩兴昌发出了《取保候审决议书》,决议对韩采纳取保候审办法,并规则韩未经同意不得脱离所寓居的市、县。韩兴昌当即赶赴北京,他指望向更高一级公、检部分寻求支撑。6月30日,汉台警方在北京抓住了韩兴昌被汉台警方从北京带回。7月1日,韩再次被带回汉中,此次被羁押在汉台区看守所。
7月13日,汉台区法院对汉台区检察院诉韩兴昌诋毁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据汉中当地媒体报道,此案被称为陕西省首例“网络诋毁案”,招引了百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韩兴昌严峻危害抗震救灾期间的社会秩序,严峻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名誉权,其违法现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情节严峻,应当以诋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中,被告人韩兴昌在最终陈说时表明自己法制认识冷漠,将一同简略的经济纠纷演化成刑事案件,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当庭悔罪,并数次向被害人抱歉。
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