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有哪些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10:06控制是我国刑法规则的一种量刑品种。控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约束其必定自在,依法实施社区纠正。判处控制的罪犯依然留在原作业单位或居住地作业或劳作,在劳作中应当同工同酬。控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越3年。
所谓控制,指的是由人民法院判定,对违法分子不进行关押或拘禁,可是约束其必定自在并依法实施社区纠正的惩罚办法。
依据我国《刑法》第38条的规则,判处控制的,能够依据违法状况,一起制止违法分子在履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触摸特定的人。而违背制止令的,公安机关能够依据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处分。
一、控制有哪些特色
从本质上来讲,控制是一种约束自在的惩罚,其比掠夺自在的惩罚品种要轻得多。其特色首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只约束自在而不掠夺人身自在。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则,对判定控制的违法分子不予关押,仍留在原作业单位或原居住地作业和日子,
2、 被判定控制的违法分子要承受公安机关控制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依法实施社区纠正。
3、 控制的判定归人民法院,控制的履行归公安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行使判定权和履行权。
从上述特色咱们能够看出,控制从判定到履行都有严厉的法令程序,表现了轻刑轻判的刑事方针以及对法院严厉依法判定的要求。
二、控制的适用目标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则,控制首要适用于罪过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刑事违法分子。
之所以这样规则,是因为一些罪过较轻的人在考虑给予恰当的处分时,要注意防备和改造的有效性以及资源的优化。关于罪过较轻的违法分子,没有必要关押,而将其留在社区内承受改造和监督,将有利于其作业和家庭日子,一起也能够削减司法资源的糟蹋,然后获得杰出的社会作用。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带来的控制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