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离婚协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3 21:20
离婚是一种民事法令行为,从民事法令行为的分类来看,它归于两边行为、身份行为,并且是典型的要式行为。我国民事立法尽管原则上规则了民事法令行为能够附条件,可是依民法学理的通说,离婚行为应归于不许附条件的民事法令行为。
离婚这种民事法令行为依其性质归于有必要即时的发作确认的效能的法令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能极端不稳定、不确认的状况。所附条件使得本应建立的夫妻的法令关系变得无法建立,这不只违反了离婚的法令性质,并且使得爱人两边当事人的位置无法安靖。因而,离婚这种法令行为不允许附条件。比方当事人两边在离婚协议中约好,离婚后一方不得再婚或许不得与特定第三人成婚等。
假如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作为赞同离婚的附加条款或许前提条件,婚姻挂号机关应指明该协议离婚行为的违法性,奉告当事人撤销所附加的条件,不然,应当确定两边未达到离婚协议,不予受理其离婚恳求。
【相关根据】
婚姻挂号法令[20030808]
第十二条 处理离婚挂号的当事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到离婚协议的;
(二)归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成婚挂号不是在中国内地处理的。
离婚这种民事法令行为依其性质归于有必要即时的发作确认的效能的法令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能极端不稳定、不确认的状况。所附条件使得本应建立的夫妻的法令关系变得无法建立,这不只违反了离婚的法令性质,并且使得爱人两边当事人的位置无法安靖。因而,离婚这种法令行为不允许附条件。比方当事人两边在离婚协议中约好,离婚后一方不得再婚或许不得与特定第三人成婚等。
假如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作为赞同离婚的附加条款或许前提条件,婚姻挂号机关应指明该协议离婚行为的违法性,奉告当事人撤销所附加的条件,不然,应当确定两边未达到离婚协议,不予受理其离婚恳求。
【相关根据】
婚姻挂号法令[20030808]
第十二条 处理离婚挂号的当事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到离婚协议的;
(二)归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成婚挂号不是在中国内地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