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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公司股权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5:49
公司的股权由股东持有,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当自己的股东。可是,《公司法》也答应在特定情况下收买股东的股权。听讼小编在下文中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抉择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
(一)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赢利,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赢利条件的;
(二)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三)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75条)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买本公司股份。可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
(一)削减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兼并;
(三)将股份奖赏给本公司员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兼并、分立抉择持异议,要求公司收买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买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抉择。公司按照前款规则收买本公司股份后,归于第(一)项景象的,应当自收买之日起十日内刊出;归于第(二)项、第(四)项景象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许刊出。公司按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则收买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越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买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赢利中开销;所收买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员工。别的,公司不得承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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