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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十个基本常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6 22:37
不行不知的婚姻法关于成婚的十个基本常识
1、实施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相等的婚姻制度。夫妻在家庭中位置相等。夫妻两边都有实施计划生育的责任。
2、制止包揽、买卖婚姻和其他干与婚姻自由的行为。制止借婚姻讨取资产。成婚有必要男女两边彻底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
制止重婚。制止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制止家庭暴力。制止家庭成员间的优待和遗弃。
3、成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舞。
4、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制止成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5、要求成婚的男女两边有必要亲自到婚姻挂号机关进行成婚挂号。契合婚姻法规则的,予以挂号,发给成婚证。获得成婚证,即建立夫妻关系。未办理成婚挂号的,应当补办挂号。
6、挂号成婚后,依据男女两边约好,女方能够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能够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7、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8、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婚姻挂号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挂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9、无效或被吊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责任。同居期间所得的产业,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照料无过错方的准则判定。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产业处理,不得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产业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则。
10、夫妻有相互抚养的责任。一方不实行抚养责任时,需求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交给抚养费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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