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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范围及收回、处理和变现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8:57
【破产产业规模】破产产业的规模及回收、处理和变现
(一)破产产业的规模
1、破产产业是指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完结前,归清算占有、分配并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企业的产业。
2、破产产业的构成:债款人在宣告破产时一切的或许经营管理的悉数产业;债款人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完结前获得的产业;应当由债款人行使的其他产业权力。
3、破产企业的产业是否归于破产产业,拜见教材第252~253页。
4、取回权
(1)概念
取回权是指对破产管理人占有的不归于破产产业的其他产业,产业权力人享有的不依破产程序取回的权力。
(2)破产企业界归于别人的产业,如债款人根据仓储、保管、加工承包等法律关系占有、运用的别人产业,可由该产业的权力人经过清算组取回。
(二)破产产业的回收、处理和变现
1、破产产业的回收
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款人和产业持有人宣布书面通知,要求其于限制的时刻内向清算组清偿债款或许交给产业。
2、破产产业的处理
债款人建立的分支组织和没有法人资历的全资组织的产业,应当同时归入破产程序进行整理。
3、破产产业的变现
(1)概念
破产产业的变现应当以拍卖方法进行,由清算组担任托付有拍卖资历的拍卖组织进行拍卖。
(2)在产业变现时,破产产业中的成套设备,一般应当全体出售。
(3)依法不得拍卖或许拍卖所得不足以付出拍卖所需费用的,不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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