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应继续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20:46协议离婚后,得知前妻隐秘了夫妻一起存款13万元,男人一怒诉至法院要求从头切割这笔存款。近来,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后产业纠纷案,一审支撑了原告的部分诉请,判令被告凌某给付原告赵某40000元。
原告赵某诉称,他与前妻凌某1999年8月挂号成婚,出于对凌某的信赖,他将在外打工的收入,都交由凌某保管,用于家庭开支。2015年8月,两边因爱情不好协议离婚,当他诘问一起存款数额时,凌某宣称一切存款均用于家庭开支,现银行已无存款,他信以为真未再追查,两边签定离婚协议,且在协议中清晰注明无其它产业可供切割。
尔后不久,凌某在与朋友聊地利无意泄漏其隐秘十余万元夫妻一起产业信息,他得知后很是气愤,向法院恳求诉前产业保全。他以为,凌某隐秘夫妻一起产业130000元,侵略他的合法产业权,申述要求切割其间的60%。
法庭上,凌某辩称,在协议离婚时,其与赵某有夫妻共建房子,离婚时没有依法切割,赵某说过离婚时抛弃已有存款,另房子、小孩离婚时也归赵某,所以不赞同切割该存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赵某、凌某于2015年8月协议离婚,并处理离婚挂号,两边在协议中约好孩子由赵某抚育,凌某每月承当抚育费300元,一起产业房子赠予孩子一切,无其它一起产业。尔后,赵某获悉凌某隐秘十余万元夫妻一起产业,于2015年11月,向法院恳求诉前产业保全。经查,凌某于2013年2月在舒城某银行存入整存整取定时五年存款40000元、到期年利率5.225%,2015年2月,在某银行舒城支行存入定时三年存款70000元、到期年利率4.8%。
法院以为,赵某与凌某协议离婚时,两边有一起存款110000元未切割,凌某虽提出赵某已赞同将此款切割归她一切,但该事实无根据证明,该存款应作为离婚时未切割的夫妻一起产业持续切割。
本着照料女方利益的准则,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则,判定凌某于2013年2月在舒城某银行存入的定时五年存款40000元归赵某一切,凌某于2015年2月19日在我国某银行舒城支行存入定时三年存款70000元归凌某一切。
隐秘夫妻一起产业应持续切割
专家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47条规则,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婚姻法》司法解说(三)第18条规则: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一起产业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切割的,经审查该产业确属离婚时未触及的夫妻一起产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切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31条规则: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核算。
本案中,赵某、凌某离婚后,赵某发现离婚时髦有夫妻一起产业被隐秘,并在诉讼时效内申述,经审查凌某存在银行的里钱,确属离婚时未作切割的夫妻一起产业,因而申述要求切割,法院予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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