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面二胎政策2019最新消息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18:092018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过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全面敞开二胎方针,下面就让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解读一下有关贵州省二胎方针的常识吧。
2018年3月31日修订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规则
第三十二条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能够请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生育两个子女,其间一个子女或许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判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五)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第三十三条公民依法成婚后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明、成婚证明到现居住地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许村(居)民委员会挂号,免费收取服务证;契合本法令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则,请求再生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阅同意,处理《计划生育证》。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再组织生育;再生育的,依照违背本法令生育规则处理:
(一)经同意再生育,怀孕后无特殊情况未经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私行引产的;
(二)遗弃子女或许送养子女的;
(三)成心致婴儿逝世或许谎称婴儿性别,谎称婴儿逝世的。
第三十五条夫妻两边或许一方是归国华侨或许台湾、香港、澳门同胞以及涉外婚姻的生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履行。
第三十六条公民依法收养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