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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病患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3 07:19

工伤的补偿是有必定的规范的,工伤是指员工在作业时因作业原因受的伤,用人单位应该负补偿职责。工作病也算是工伤的一种类型,那么关于工作病有什么特别规则吗?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深圳市工作病请求工伤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深圳工作病患者能够请求工伤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工作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工作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工作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详细施行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工作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则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确定的事项,依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时限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在此期间发作契合本条例规则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担负。
员工的工伤现实有工作病确诊证明书、工作病判定书、相关病历等资料彼此印证,工伤现实确凿无疑。
员工生前医疗确诊记载中未有其他任何导致逝世的严峻疾病,而工作病确诊证明书和判定组织判定书足以反映其生前存在肺部疾病为工作病矽肺贰期,其系因该疾病导致逝世,依据的确,逻辑明晰。社保行政组织细心检查,充分考虑各资料的关联性,切实地保证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处理恰当。若还有问题,可咨询听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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