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交了诉讼费算不算立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12:16
在提申述讼的时分是需求交纳诉讼费的,诉讼费的交纳假如法院不予立案审理的话是需求交还诉讼费的,那么是否是交了诉讼费就算立案?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交了诉讼费便是立案了。
民事诉讼立案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好坏联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
2、有清晰的被告;
3、有详细的诉讼恳求和现实、理由;
4、归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规模和受诉人民法院统辖。
相关名词解释:
1、“与本案有直接好坏联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的财产权力、人身权力和其他权益遭到别人的损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力、责任争议。
2、“清晰的被告”指的是原告申述的相对方应该是理解、切当、详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假如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清晰,就不能申述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归于没有清晰的被告。
3、“详细的诉讼恳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恳求内容其内在外延应当清晰、详细,恳求人民法院维护什么、支撑什么、对立什么应当清楚、理解、详细,不能不置可否、含混不清。即必须向法院阐明案子现实和依据现实及其理由。
4、“归于人民法院受理规模和受诉人民法院统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之间因财产联系和人身联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归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子的规模。受诉人民法院统辖,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等级、专属统辖的规则,应属该院统辖。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
1、申述状契合规则的格局,内容完好,数量契合规则(每添加一名被告,添加一份);
2、原告是详细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好坏联系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法定署理人契合法定条件,诉讼署理人契合法定条件及署理权限清晰(有权提申述讼的公民逝世,其提申述讼的近亲属为原告,近亲属包含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权提申述讼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停止,接受其权力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提申述讼。)
3、有清晰的被告;
4、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先向行政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现已依法请求复议;
5、申述应归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规模;
6受诉人民法院应有统辖权;
7、未超越法定申述期限。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