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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03:25关于南京购房证明处理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南京购房证明处理资料有哪些
开具购房证明的请求资料:
1、开具新购住宅证明请求表(原件,请求时填写);
2、独身的,供给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并出具《独身状况具结书;
3、已婚的,供给婚姻联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整体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未成年子女可不供给);户口簿不能反映未成年子女与爸爸妈妈之间联系的,还需供给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现役军人不能供给户口簿的,需供给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组织出具承认执役地址的书面证明原件,执役地址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执役地址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
5、户口簿、婚姻联系证明等资料上记载的身份证件编号与现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号由15位变为18位的在外),需供给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6、购房人托付处理开具购房证明的,供给授权托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独身状况具结书应由自己现场出具。
7、外地户口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供给2年内缴满1年社保或交税证明。(个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历、高级技师资历的,不受此限;其他各类人才仍按照相关方针履行。)
其他事项:
1、购房证明的有效期为90天。购房证明如过期,需交回原购房证明原件后,从头请求开具;购房证明如丢失,需请求补开。
2、家庭成员包含夫妻两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本市户籍的,不管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为本市户籍,均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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