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公司法人转让是不是伴随着股权转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17:33
法人代表是代表公司对外行使职权的一个法令人,他是归于自然人担任,法人代表可所以公司内部的人员担任,也能够直接外聘人员来担任,这个取决于公司的内部抉择,关于自然人独资公司来说,公司股东是只要一个,公司法人转让是不是伴随着股权转让,接下来就跟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自然人独资公司法人转让是不是伴随着股权转让
改变法人代表(自然人独资)不归于股权转让。
法人代表是能够聘任的,改变法人代表并不意味着股权转让。
(一)改变公司法人的详细流程:
1、收取《公司改变挂号恳求表》(工商局收取);
2、改变经营执照(填写公司改变表格,加盖公章,收拾规章修正案、股东会抉择、承诺书、公司经营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处理;假如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假如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处理暂住证);
3、改变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改变表格,加盖公章,收拾公司改变告诉书、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理);
4、改变税务挂号证(税务局处理);
5、改变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处理)。
(二)改变公司法人所需供给的材料:
1、《公司改变挂号恳求表》;
2、公司规章修正案(整体股东签字、盖公章、规章要载明董事长、实行董事、司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抉择(整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挂号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相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整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二、股东之间自动转让股权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能够自在地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经过。
可是,国家有关方针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约束:像国有股有必要控股或相关控股的交通、通讯、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损失有必要控股或相关控股位置,假如根据公司的景象确需非国有股控股,有必要报国家有关部门批阅方可。
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则“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可见,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要实行股东会的抉择程序,只需股东将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意见,然后绕开股东会无法或许很难着开的难题(新公司法第38条删除了股东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抉择的职权),由旧公司法的股东会的集中统一抉择计划权转变为新公司法的股东单个的涣散单个赞同权,充分体现了本钱自在活动的准则。此处出让股东的告诉责任应以书面形式告诉,书面告诉的转让事项应当包括拟受让人、拟转让价格、合同价款、付出方法等,以便其他股东作出合理判别,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因股权的强制实行引起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则:“人民法院依照法令规则的强制实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告诉公司及整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告诉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抛弃优先购买权。”股权作为一项民事产业权利,能够成为强制实行的标的。股权的强制实行是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令规则的实行程序,根据债务人的恳求,在强制实行收效的法令文书时,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法,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的一种强制性转让办法。
因股权强制实行引起的股权转让,除应契合一般股权转让的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或受下列要素的约束:
1、有强制实行的根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实行根据为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裁决、调解书、付出令及其裁定裁决书、公证债务文书,上列实行根据应当具有给付内容,不然不该作为强制实行股权的根据,不能扩展解说。
2、实行时实行告诉责任。维护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只要其他股东依法抛弃了优先购买权的,才可强制实行转让。
3、股权强制实行的规模应限于实行根据所确认的数额及实行费用。
贰言股东行使回购恳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抉择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
(一)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三)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人代表是能够聘任的,改变法人代表并不意味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与法人转让是彻底不一样的。
一、自然人独资公司法人转让是不是伴随着股权转让
改变法人代表(自然人独资)不归于股权转让。
法人代表是能够聘任的,改变法人代表并不意味着股权转让。
(一)改变公司法人的详细流程:
1、收取《公司改变挂号恳求表》(工商局收取);
2、改变经营执照(填写公司改变表格,加盖公章,收拾规章修正案、股东会抉择、承诺书、公司经营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处理;假如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假如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处理暂住证);
3、改变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改变表格,加盖公章,收拾公司改变告诉书、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理);
4、改变税务挂号证(税务局处理);
5、改变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处理)。
(二)改变公司法人所需供给的材料:
1、《公司改变挂号恳求表》;
2、公司规章修正案(整体股东签字、盖公章、规章要载明董事长、实行董事、司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抉择(整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挂号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相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整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二、股东之间自动转让股权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能够自在地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经过。
可是,国家有关方针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约束:像国有股有必要控股或相关控股的交通、通讯、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损失有必要控股或相关控股位置,假如根据公司的景象确需非国有股控股,有必要报国家有关部门批阅方可。
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则“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可见,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要实行股东会的抉择程序,只需股东将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意见,然后绕开股东会无法或许很难着开的难题(新公司法第38条删除了股东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抉择的职权),由旧公司法的股东会的集中统一抉择计划权转变为新公司法的股东单个的涣散单个赞同权,充分体现了本钱自在活动的准则。此处出让股东的告诉责任应以书面形式告诉,书面告诉的转让事项应当包括拟受让人、拟转让价格、合同价款、付出方法等,以便其他股东作出合理判别,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因股权的强制实行引起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则:“人民法院依照法令规则的强制实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告诉公司及整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告诉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抛弃优先购买权。”股权作为一项民事产业权利,能够成为强制实行的标的。股权的强制实行是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令规则的实行程序,根据债务人的恳求,在强制实行收效的法令文书时,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法,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的一种强制性转让办法。
因股权强制实行引起的股权转让,除应契合一般股权转让的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或受下列要素的约束:
1、有强制实行的根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实行根据为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裁决、调解书、付出令及其裁定裁决书、公证债务文书,上列实行根据应当具有给付内容,不然不该作为强制实行股权的根据,不能扩展解说。
2、实行时实行告诉责任。维护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只要其他股东依法抛弃了优先购买权的,才可强制实行转让。
3、股权强制实行的规模应限于实行根据所确认的数额及实行费用。
贰言股东行使回购恳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抉择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
(一)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本法规则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的;
(三)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到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人代表是能够聘任的,改变法人代表并不意味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与法人转让是彻底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