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的确定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15:49
咱们在检查申述工作中,常常受理对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刑事案子,可是,在详细的办案工作中,办案人员对此类案子的检查申述时限有不同了解:一种观念以为,此类案子检查申述的期限应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内,不能审结的可持续处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只需总期限不超越法律规则的最长期限就能够,但不能中止对案子的检查;另一种观念以为,包含此类案子在内,刑事案子的检查申述时限应一概适用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则,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完结。请问哪种观念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押的案子,不能在本法规则的侦办拘押、检查申述、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求持续查验、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则,人民检察院关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申述的案子,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议,严重、杂乱的案子,能够延伸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契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议,对或许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越一年的,能够延伸至十五日。
第七十九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这就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刑事案子,应该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内办结。因而,你来信中所述的两种观念,第一种观念应是可取的。因为有些案子比较杂乱,调查取证难度较大,人民检察院一时很难作出是否申述的决议,而答应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内办结,就确保了人民检察院有相对充沛的时刻,来细心、细心地检查案子,以便作出精确的决议,然后为整个案子的公平判决打下坚实的根底。
假如检查申述的一概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则,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完结,那么有些难度较大的案子,因为时刻的匆促,就或许使人民检察院因缺少全面深化的检查而作出过错的决议,然后导致冤假错案的发作。不过,对采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检查申述能够超越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的时限有个要求,即有必要遵循敏捷、及时的准则,检察机关不得中止对案子的检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押的案子,不能在本法规则的侦办拘押、检查申述、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求持续查验、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则,人民检察院关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申述的案子,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议,严重、杂乱的案子,能够延伸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契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议,对或许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越一年的,能够延伸至十五日。
第七十九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这就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刑事案子,应该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内办结。因而,你来信中所述的两种观念,第一种观念应是可取的。因为有些案子比较杂乱,调查取证难度较大,人民检察院一时很难作出是否申述的决议,而答应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内办结,就确保了人民检察院有相对充沛的时刻,来细心、细心地检查案子,以便作出精确的决议,然后为整个案子的公平判决打下坚实的根底。
假如检查申述的一概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则,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完结,那么有些难度较大的案子,因为时刻的匆促,就或许使人民检察院因缺少全面深化的检查而作出过错的决议,然后导致冤假错案的发作。不过,对采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检查申述能够超越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的时限有个要求,即有必要遵循敏捷、及时的准则,检察机关不得中止对案子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