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法律规定和法务实践来看有限责任的公司股权转让须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2 06:00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新《公司法》第三章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听讼网小编结合法律规则和法务实践,整理了相关常识,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求留意的相关问题
一、股权转让因受让方不同而条件纷歧
1、股东之间彼此转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只需转让方和受让方到达共同,此类型的股权转让是不受束缚的,既无需征得其他股东赞同,也无需举行股东会,公司能够直接向挂号机关处理改变挂号。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能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方法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需求特别提示的是,在股权转让方面,我国《公司法》充沛尊重公司规章的特别规则,如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的规则,股权转让将直接适用该特别规则。故公司股东可依据本身的志愿在公司规章中特别束缚股权转让行为。
二、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
1、关于经股东赞同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在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如前所述,公司股东可依据本身的志愿在公司规章中特别束缚股权转让行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也不破例。比方,公司规章可规则优先购买权的抛弃、撤销。
2、法院可经过强制执行的方法处置负债股东的股权。法院经过法定强制执行程序强行转让负债股东的股权时,应当告诉公司及整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告诉之日起满20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抛弃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恳求回购股权问题
股东在公司呈现对本身晦气的某些状况时,能够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以到达下降危险的意图。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抉择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
(1)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公司法规则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
(3)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60天内,股东与公司不能到达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9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股权承继问题
自然人股东逝世后,其合法承继人能够承继股东资历;可是,公司规章还有规则的在外。换言之,股东能够经过修正公司规章的方法来到达束缚股权承继的意图。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求留意的相关问题
一、股权转让因受让方不同而条件纷歧
1、股东之间彼此转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只需转让方和受让方到达共同,此类型的股权转让是不受束缚的,既无需征得其他股东赞同,也无需举行股东会,公司能够直接向挂号机关处理改变挂号。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能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方法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需求特别提示的是,在股权转让方面,我国《公司法》充沛尊重公司规章的特别规则,如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的规则,股权转让将直接适用该特别规则。故公司股东可依据本身的志愿在公司规章中特别束缚股权转让行为。
二、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
1、关于经股东赞同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在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如前所述,公司股东可依据本身的志愿在公司规章中特别束缚股权转让行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也不破例。比方,公司规章可规则优先购买权的抛弃、撤销。
2、法院可经过强制执行的方法处置负债股东的股权。法院经过法定强制执行程序强行转让负债股东的股权时,应当告诉公司及整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告诉之日起满20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抛弃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恳求回购股权问题
股东在公司呈现对本身晦气的某些状况时,能够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以到达下降危险的意图。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抉择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买其股权:
(1)公司接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接连盈余,而且契合公司法规则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兼并、分立、转让首要产业;
(3)公司规章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规章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抉择修正规章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60天内,股东与公司不能到达股权收买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抉择经过之日起9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股权承继问题
自然人股东逝世后,其合法承继人能够承继股东资历;可是,公司规章还有规则的在外。换言之,股东能够经过修正公司规章的方法来到达束缚股权承继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