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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四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10:57
征地是因为国家处于公共利益的考虑,依法对农人的土地进行征收和运用的行为,关于这一行为对农人带来的丢失,国家会依据被征土地原用处的产量来进行补偿。下面咱们就来了解有关四川征地补偿的常识。
四川征地补偿:
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全省一切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倍数一概按以下规范履行:人均犁地在1亩及1亩以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之和不低于征用犁地前三年种植业的均匀年产量的10倍;人均犁地每削减0.1亩其两项补偿费倍数相应添加3倍,但两项补偿费倍数之和不超越30倍。
征用犁地前三年种植业的均匀年产量以计算部分查询发布的数额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更改。对交通动力、大型水利、水电等项目建造用地,地点市、县的计算、国土资源和农业部分应对被征土地的产量进行实地查询,不得运用全县的均匀年产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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