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的效力—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3-8)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1 12:01
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典当给银行,担保其间40万元借款,但未处理典当挂号。一起,丙公司将自有房产典当给银行,担保其他60万元借款,处理了典当挂号。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典当给丁公司,处理了典当挂号。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借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银行建议悉数债务,应先拍卖房产完成典当权
B.如银行建议悉数债务,可挑选拍卖房产或许机器设备完成典当权
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典当权
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典当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同一债务多个担保物权并存、同一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的效能。
选项A过错。《担保法解说》第75条第2款规则,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典当人的,当事人对其供给的典当产业所担保的债务比例或许次序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典当权人能够就其间任一或许各个产业行使典当权。本案中,丙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典当给银行,担保其间的40万元借款,丙公司将自有房产典当给银行,担保其他的60万元借款,尽管约好了担保比例,但没有约好次序。因而,银行能够以恣意次序完成典当权,而不是有必要先拍卖丙公司的房产。
选项B过错。典当合同中清晰约好了担保比例,两个典当物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足以清偿悉数债务,银行若想完成悉数的债务,有必要拍卖两个典当物,而不是挑选其一。
选项C正确,选项D过错。在同一动产上先设定质权后又设定典当权的情况下,完成担保物权时以哪个为先的问题,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念。国家司法考试教导用书中给出的观念以为上述情况下,质权的效能应优先于典当权,不管该典当权是否处理典当权挂号。据此理论可知,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的典当权,一起也优先于丁公司的典当权。
A.如银行建议悉数债务,应先拍卖房产完成典当权
B.如银行建议悉数债务,可挑选拍卖房产或许机器设备完成典当权
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典当权
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典当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同一债务多个担保物权并存、同一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的效能。
选项A过错。《担保法解说》第75条第2款规则,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典当人的,当事人对其供给的典当产业所担保的债务比例或许次序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典当权人能够就其间任一或许各个产业行使典当权。本案中,丙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典当给银行,担保其间的40万元借款,丙公司将自有房产典当给银行,担保其他的60万元借款,尽管约好了担保比例,但没有约好次序。因而,银行能够以恣意次序完成典当权,而不是有必要先拍卖丙公司的房产。
选项B过错。典当合同中清晰约好了担保比例,两个典当物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足以清偿悉数债务,银行若想完成悉数的债务,有必要拍卖两个典当物,而不是挑选其一。
选项C正确,选项D过错。在同一动产上先设定质权后又设定典当权的情况下,完成担保物权时以哪个为先的问题,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念。国家司法考试教导用书中给出的观念以为上述情况下,质权的效能应优先于典当权,不管该典当权是否处理典当权挂号。据此理论可知,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的典当权,一起也优先于丁公司的典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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