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税明确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政策内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5 18:02安徽省地税局日前公布《关于犁地占用税和契税若干具体问题的告诉》(皖地税函[2012]646号),清晰了犁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处理方面的五项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乡村居民建房犁地占用税的征收处理
(一)严厉实施申报准则。对乡村居民建房应纳犁地占用税的征收,严厉实施交税申报准则,地税机关依据交税人的申报征收犁地占用税。一起地税机关应积极自动、广泛深化地宣扬犁地占用税方针,进步乡村居民对方针的知晓度,进步建房乡村居民自动申报交税的积极性。
(二)严厉依法征收处理。《安徽省犁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规则,乡村居民经同意在户口地点地依照规则规范占用犁地建造自用住所,依照当地适用税额折半征收犁地占用税。乡村居民经同意搬家、原宅基地康复播种的或经同意翻建住所的,凡新建住所占用犁地不超越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犁地占用税;超越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越部分依照当地适用税额折半征收犁地占用税。对未经同意、超越规则规范占用犁地建房的、在非户口地点地占用犁地建房的、占用犁地建造非自用住所的,均全额征收犁地占用税。各级地税机关要严厉依照上述规则征收犁地占用税,不得对乡村居民分摊犁地占用税。
(三)地税机关直接征收。除地税机关及其征收人员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征收犁地占用税。犁地占用税必须由地税机关直接征收,不得托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征收。
(四)认真落实减免方针。《安徽省犁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规则:“乡村勇士家族、残疾武士、鳏寡孤独以及革新老依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遥远贫困山区日子困难的乡村居民,在规则用地规范以内新建住所交纳犁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点地乡(镇)人民政府审阅,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能够免征或许减征犁地占用税。”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落实。
二、关于个人购买一般住宅契税的征收处理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买卖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0]94号)规则,对个人购买一般住宅,且该住宅归于家庭(成员规模包含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仅有住宅的,折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一般住宅,且该住宅归于家庭仅有住宅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一般住宅,凡不符合上述规则的,不得享用上述优惠方针。
地税机关应查询交税人契税交税记载;无记载或有记载但有疑义的,依据交税人的请求或授权,由家庭地点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经过房子挂号信息系统查询交税人家庭住宅挂号记载,并出具书面查询成果。交税人进行契税交税申报时,凡供给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的书面查询成果为无住宅的,能够将此次申报交税的房子认定为家庭仅有住宅,按规则享用契税优惠方针。
书面查询成果的有期限限为30天。
对个人婚前购买一般住宅,且该住宅归于家庭仅有住宅,婚后进行交税申报的,可依照财税[2010]94号文件有关规则享用契税优惠方针。
三、关于“两税”减免处理
(一)实施分级审同意则。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犁地占用税契税减免处理办法〉的告诉》(国税发[2004]99号)和《安徽省犁地占用税契税减免处理实施办法》(财农税[2004]789号)的规则,“两税”减免实施分级审同意则。由国务院或国土资源部同意占用犁地的、占用犁地1000亩(含1000亩)以上的犁地占用税减免,计税金额在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以上的契税减免,报省地税局批阅;对个人购买家庭仅有住宅、家庭房地产剖析兼并、房子拆迁、房子赠与的契税减免,以及乡村居民建房的犁地占用税减免等方针规则清晰、易于掌握的减免事项,实施即时批阅;其他减免事项均由各级地税机关实施程序批阅。
(二)实施逐级存案准则。国务院或国土资源部同意占用犁地、占用犁地1000亩(含1000亩)以上的犁地占用税减免,省地税局在处理减免手续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用地同意文件和减免申报表报国家税务总局存案;计税金额在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以上的契税减免,省地税局在处理减免手续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减免申报表报国家税务总局存案。
占用犁地30亩(含3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犁地占用税减免,应在处理减免手续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用地同意文件和减免申报表报省地税局存案;计税金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契税减免,应在处理减免手续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减免申报表报省地税局存案。
四、关于“两税”交税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犁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安徽省犁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规则,经同意占用犁地的,犁地占用税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交税人收到土地处理部门处理占用农用地手续告诉的当天。未经同意占用犁地的,犁地占用税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交税人实践占用犁地的当天。交税人占用犁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交税责任发作之日起30日内,到地税机关申报交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则,契税的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交税人签定土地、房子权属搬运合同的当天,或许交税人获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子权属搬运合同性质凭据的当天。交税人应当自交税责任发作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子地点地的地税机关处理交税申报,在交税申报之日起30日内缴交税款。
五、关于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契税方针
在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中,以产权互换方法安顿房子的,对被拆迁房子的单位和个人从头接受房子价值与拆迁房子价值持平部分免征契税,超越部分应交纳契税;以拆迁补偿款置办住宅的,对被拆迁房子的个人从头接受住宅价格与拆迁补偿款持平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越部分应交纳契税。
从头接受住宅归于家庭仅有住宅的,能够在被拆迁房子地点市、县规模内,依照财税[2010]94号文件有关规则,享用契税优惠方针。
享用上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契税优惠方针的主体,应为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或许房子拆迁安顿证中列明的被拆迁人或许补偿安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