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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诉讼时效的概念及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13:14
什么是一般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事一般法规则的,适用于法令无特别规则的各种民事法令关系的诉讼时效。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则,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时起核算。
一般诉讼时效的特色包含:
1、适用范围广泛,它不是专对某一类民事法令关系的特别情况规则的,而是依据整个民事活动领域中的一般民事法令关系的共同性加以规则和适用的。
2、诉讼时效期间是一致的,而且相对于大多数特别诉讼时效而言,时效期间是较长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则,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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