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离职后赔偿双倍工资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17:01
假如用人单位要雇佣劳作者的,是有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的强制性职责的,假如不签定劳作合同的,是需求付出劳作者双倍薪酬的。劳作者能够建议相关权力,那么,签了劳作合同离职后补偿双倍薪酬吗?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签了劳作合同离职后不补偿双倍薪酬
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违背劳作合同法的规则要求补偿劳作者的双倍薪酬:
状况一:用人单位没有与职工签定劳作合同,且劳作者作业满一个月的次日开端核算双倍薪酬。上述状况包含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状况.
状况二: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签定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什么状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 一)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度实施劳作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企业改制从头缔结劳作合同时,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三)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呈现用人单位违背上述状况时,劳作者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补偿薪酬。
关于双倍薪酬的性质
《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付出二倍薪酬。
上述规则中的未签定劳作合同的双倍薪酬差额的性质究竟是薪酬,仍是惩罚性补偿金呢?正常状况下,薪酬是劳作者的劳作报酬,即:劳作者付出劳作的等价交换物。明显,未签定劳作合同的双倍薪酬差额是不以劳作者付出劳作的多少为条件的,而是以用人单位未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的违法行为为条件的。可见,尽管上述规则中使用了“薪酬”一词,但其本质上规则的未签定劳作合同的双倍薪酬差额是惩罚性补偿金,归于法律规则中就用人单位未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而对用人单位实施的惩罚性办法,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则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而承当的法定职责的表现,不归于劳作报酬,不是本质意义上的薪酬。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签了劳作合同离职后不补偿双倍薪酬
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违背劳作合同法的规则要求补偿劳作者的双倍薪酬:
状况一:用人单位没有与职工签定劳作合同,且劳作者作业满一个月的次日开端核算双倍薪酬。上述状况包含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状况.
状况二: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签定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什么状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 一)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度实施劳作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企业改制从头缔结劳作合同时,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三)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呈现用人单位违背上述状况时,劳作者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补偿薪酬。
关于双倍薪酬的性质
《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付出二倍薪酬。
上述规则中的未签定劳作合同的双倍薪酬差额的性质究竟是薪酬,仍是惩罚性补偿金呢?正常状况下,薪酬是劳作者的劳作报酬,即:劳作者付出劳作的等价交换物。明显,未签定劳作合同的双倍薪酬差额是不以劳作者付出劳作的多少为条件的,而是以用人单位未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的违法行为为条件的。可见,尽管上述规则中使用了“薪酬”一词,但其本质上规则的未签定劳作合同的双倍薪酬差额是惩罚性补偿金,归于法律规则中就用人单位未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而对用人单位实施的惩罚性办法,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则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而承当的法定职责的表现,不归于劳作报酬,不是本质意义上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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