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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3 16:43

房子所有者凭房产证处理和运用自己的房子,一旦丢失房产证,关于怎样补办房产证挂号的详细程序就需了解。
一、房产证丢失补证请求挂号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丢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材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丢失补证挂号提交材料:
1、房子权属挂号请求书(非搬运类);
2、房子分层分户平面图;
3、请求补办陈述;
4、请求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丢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请求人不能亲身处理时出具,须通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补办流程
1、房子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丢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丢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分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子所有权证书报废布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子权利人持刊登丢失声明和报废布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市房产交易处理处处理丢失挂号发证手续。
补白:
1、第8、9项为单位请求丢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子已典当的,须供给典当权人赞同证明(典当权人赞同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收取)。
3、丢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请求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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