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条件和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21:02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则:“对有依据证明有犯罪现实,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避免发作社会危险性,而有拘捕必要的。应即依法拘捕”,依据这一规则,适用拘捕应当具有以下三项条件: (一)有依据证明有犯罪现实。这是拘捕的依据条件、现实条件和前提条件。依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括下列意义:一是有依据证明发作了犯罪现实。这就要求查明发作的现实有必要是构成犯罪的现实,而不能是其他现实,一起犯罪现实的存在已有必定依据加以证明;二是有依据证明犯罪现实是犯罪嫌疑人施行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施行犯罪行为的依据已有查验事实。假如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需有依据证明其间一个就契合“有依据证明有犯罪现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二)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这是拘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令条件。拘捕作为最严峻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峻的犯罪分子,因而法令上规则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才适用拘捕,而关于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拘捕。 (三)采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避免其发作社会危险性,而有拘捕必要的。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这就是说,假如仅具有以上二个条件,尚不能拘捕,还要看是否有拘捕必要。这一条件一般主要从以下二方面来检查:一是案子性质是否严峻、是否恶劣;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本身状况、片面恶性的巨细。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现已足以避免社会危险性的,就不该拘捕,而应选用较轻的强制措施。 以上三个条件,紧密联系,缺一不可,有必要一起具有才干适用拘捕。 此外,刑事诉讼法还规则,关于契合以上条件,应当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假如患有严峻疾病,或许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能够选用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的方法。这是人道主义精神的表现,可是,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这种景象是“能够”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而不是“应当”或“有必要”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是否应当拘捕,由公、检、法机关依据具体状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