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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公诉书怎么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21:05
成心损伤片面上是成心损伤的行为,成心损伤也有成心伤人未遂的状况。成心伤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扑朔迷离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愤慨、失恋、流氓动机等。在法庭上,成心损伤公诉书如何写呢?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相关材料,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成心损伤罪公诉书范文
公诉定见书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榜首分院
被告人:宋某 男,1978年8月17日出世,身份证号码:110114197808171815,
北京市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北京市昌平区城北大街东关社区19栋2号。
案由:成心损伤致人逝世
申述书号:京检一分刑诉[2014]第135号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榜首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咱们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榜首分院的指使,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到会法庭支撑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施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依据和案子状况宣布如下公诉定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采用。
在本案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现已出示了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违法嫌疑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判定定见、书证等依据,并与辩护人逐项进行了质证,现已充沛将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予以了实在的复原。下面,公诉人将从成心损伤(致人逝世)罪的违法构成的视点,结合本案中的依据,详细论说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成心损伤罪,应当承当致人逝世的刑事责任。
一、被告人宋某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
本案中,被告人宋某于2014年1月11日13时许,在我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校门口违章占道摆卖橙子,遇北京市昌平区城管大队巡查,因不满城管大队对其乱摆乱卖的违章行为进行处分,持菜刀追砍被害人郭为民,并与其兄长宋文一同施行了损伤郭为民身体的严峻行为,造成了郭为民逝世的严峻后果。
在法庭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现已向法庭提交了五组共28份依据,被告人宋武的供述与辩解、违法嫌疑人宋文的供述与辩解以及判定定见等首要依据现已充沛地证明了被告人宋武成心损伤郭为民身体的案子现实,又有陆诗诗等证人证言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述定见书》等书证在案印证。现已将案子现实予以了实在的复原。因而,被告人宋武成心损伤郭为民一案,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
二、被告人宋某行为的定性及适用法律
被告人宋某与违法嫌疑人宋某某的行为构成一同违法,其行为已构成成心损伤罪,应承当致人逝世的刑事责任。
(一)首要,从客观方面来讲,被告人宋某施行了成心损伤被害人郭某身体的一同行为。
被告人宋某与违法嫌疑人宋某某所施行的损伤郭某身体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且为一同的违法行为。榜首,二人的行为均是指向同一的方针互相联络,互相配合,结成了一个有机的违法行为全体;第二,二人的行为由一个一同的违法方针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络在了一同,形成了一个有机联络的违法活动全体;第三,二人的行为均与发作的违法成果有因果关系。
(二)其次,从客体方面来讲,被告人宋某侵略了被害人郭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别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坚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安排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本案中,被告人宋武持菜刀追砍被害人郭某,违法嫌疑人宋文持长刀朝郭某(46岁)的胸腹部、面部、背部接连捅刺,致郭为民右侧胸背部刺创(致命伤)、右心房、主动脉弓根部决裂,出血迅猛、继发急性失血性休克逝世。二人并朝城管大队队员韦爱国右大腿捅刺,致其轻微伤。因而,被告人宋某侵略了被害人郭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以及韦某的健康权。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掠夺政治权利。具有殴伤、凌辱情节的,从重处分。如还有其他疑问想找律师咨询的,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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