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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分立 合并 转让的 工伤保险责任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7 10:02
法令第41条规则,用人单位分立、兼并、转让的,继承单位应当承当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职责;原用人单位已参与工伤保险的,继承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组织处理工伤保险改变挂号。
由于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规则:企业法人分立、兼并,它的权力和责任由改变后的法人享有和承当。别的,《个人独资企业法》都做了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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