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20:34
行政处罚法是为了标准行政处罚的设定和施行,保证和监督行政机关有用施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依据宪法规则拟定的法令。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议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议的期限内,予以实行。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议不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中止实行,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议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安排别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则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议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则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议,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执法人员能够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过后难以实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遥远、水上、交通不便区域,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则作出罚款决议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能够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有必要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回绝交纳罚款。
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实行行政处罚决议的,作出行政处罚决议的行政机关能够采纳下列办法:
(一)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依据法令规则,将查封、扣押的资产拍卖或许将冻住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求延期或许分期交纳罚款的,经当事人请求和行政机关同意,能够暂缓或许分期交纳。
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毁掉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不合法资产有必要依照国家规则揭露拍卖或许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许没收不合法资产拍卖的金钱,有必要悉数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许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私分或许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议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许返还没收不合法资产的拍卖金钱。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查看。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述或许检举;行政机关应当仔细检查,发现行政处罚有过错的,应当自动改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