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6 04:57漳州住宅公积金怎么提现?
一、提取凭据:员工提取公积金时须供给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者供给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缴存证、公积金申领表,并根据不同用处要求出具相关凭据。
补白:归于以下(一)——(八)项需供给
1、归于首套房,爱人两边及未成年子女均需供给缴存地及房产所在地房管部分的《房子信息挂号证明》原件(复印一份)
2、属二套房,另需供给户口本原件(复印一份)、榜首套房房产证原件(复印一份)
3、异地购房的供给申领人爱人两边任一方的异地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一份)
(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支取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
2、房管部分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挂号存案证明书》原件(复印一份)
3、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一份)
4、开发公司账户证明
直系亲属提取住宅公积金需供给资料
(适用于购房人在公积金缴存地购买首套房,直系亲属的公积金仅只能再添加首付时运用)
1、公积金支取申领表、缴存证
2、申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3、申领人结婚证(未婚者供给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4、供给购房人公积金缴存证明【接连缴存6个月(含)以上】
5、房管部分供给爱人两边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地《房子信息挂号证明》原件(复印一份)
6、供给购房人购房合同(已存案)、首付款发票、房地产开发商的银行账户称号
7、购房人与直系亲属的联系证明
8、购房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购二手房支取资料
1、《房子买卖契约》原件
2、《当地税务局房产/土地运用权权属搬运涉税证明》原件(复印一份)
3、房产出让方为单位的,供给该单位交款账户证明
4、申领人自己的存折或卡
(三)缔造、翻建住宅支取资料
1、缔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一份)
2、土地运用权证原件(复印一份)
3、工程预算书原件
(四)房改房和集资房支取资料
1、签章完好的房改办房价核算表原件(复印一份)
2、售房单位盖章证明的缴交房改款的账户证明
(五)拆迁安顿补差款支取资料
1、拆迁补偿协议或拆迁安顿多购合同(复印一份)
2、原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房产公司公章
3、开发公司在最近一年内宣布的交房告诉或催缴款证明原件(复印一份)
4、房产公司出具的交款账户证明
(六)拍卖房支取资料
1、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复印一份)
2、拍卖行开出的缴款账号证明
(七)大修住宅支取资料
1、房子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一份)
2、当地有资质的危房判定组织出具的C、D级危房等级判定书原件(复印一份)
3、工程预算书原件
(八)最低收入家庭租借
1、最低日子保证金收取证原件(复印一份)
2、经房管部分挂号存案的房子租借合同原件(复印一份)
3、付出房租证明(如出租方开具的收款收据)
(九)提早还贷(告贷还满一年以上、可支取到当时余额)
1、告贷银行出具的告贷户对账单等账户信息资料
2、归于银行自营性个人住宅告贷,应供给告贷合同;2011年1月1日后购房签定告贷合同,归于首套房的,爱人两边及未成年子女均需供给缴存地及房产所在地房管部分的《房子信息挂号证明》原件(复印一份);属二套房的,另需供给户口本原件(复印一份)、榜首套房房产证原件(复印一份)
3、异地还贷的供给申领人爱人两边任一方的异地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一份)
(十)按年还贷(仅限公积金告贷(含组合贷)可处理)
告贷还满一年以上,支取额度为员工支取时住宅公积金帐户的当时余额,且提取额不得超越12个月的还贷额。需供给告贷银行出具的告贷户对账单等账户信息资料及告贷人的还款存折或卡(注明开户银行称号)
(十一)处理其他销户支取资料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同意文件(复印一份)
2、异地调集的:调集文件(复印一份)
3、出国(境)久居的:户籍管理部分出具的出国(境)久居证明和户口刊出证明(复印一份)
4、考研(博):选取告诉书及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证明(复印一份)
5、员工在职期间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其承继人或受遗赠人供给员工逝世证明(复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联系证明或证件(复印一份)、合法承继或遗赠证明并当场签写“收取人声明”。
6、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满一年后,未从头续缴住宅公积金的:由单位供给免除劳作联系或离任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一份)
7、其他免除劳作联系状况:
1)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证明、县级以上劳作判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员工劳作能力判定表(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停止劳作联系并被本市以外新单位正式接收的:与原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证明、新单位选用(或聘任、招工)合同(复印一份)
3)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未满一年的,员工属异地户口的:供给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证明及异地户口证明(复印一份)
4)员工被人民法院判刑,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司法部分出具的判定裁定书、停止劳作联系证明(复印一份)
二、提取期限
1、严格执行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距离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用于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定或缔造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布之日1年内处理住宅公积金支取,逾期不予处理。
三、其他提取约束条件
1、第2次运用住宅公积金购房,必须在还清住宅公积金告贷次月后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首付份额不得低于50%。
2、购买第二套自住宅提取公积金,仅限于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本地均匀水平的缴存员工家庭购买改进寓居条件的一般自住宅(市统计局发布我市的均匀人均面积35.3平方米)
3、处理按年还贷:初次处理该项事务的,近24个月内还贷逾期记载累计不超越3期以上(含3期),第2次(及第2次以上)处理该项事务的,近一年内不得呈现还贷逾期记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处理公积金事务均须供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住宅中小修、装饰均不契合公积金支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