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是否可以继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09:37法令咨询: 我爸爸妈妈一辈是农人,有房产和房前屋后的归于自己的一大块自在地.下有我和别的两个儿子.我老迈成婚时(1974年)就是在爸爸妈妈的一半左右的自在地上造的房子(因那时侯咱们那乡村的个人房前屋后的自在地都比较大),而并未向村委会另行请求.老二是在城里结的婚,并已获得城市户口.我是老三,我1981年在家成婚时,没有运用爸爸妈妈的自在地造房,而是另行请求了一块土地(紧挨着就在爸爸妈妈房地的后边).2001年中,老父亲逝世,由于家庭胶葛,我便提出在老母生前把家产分好(乡村都有这种风俗).我建议爸爸妈妈的现有的自在地的悉数应都归于自己,因老迈在成婚时已分得一半,而自己并没有分得,而且,老二户口已迁入城里,应对房基地(和自在地)无建议的权力,只要对房产的承继权.老迈则要求仍应平分.而老二也极力要求建议对现存的那一块地的运用权.因此而闹了胶葛.想咨询,在乡村,除了房产,宅基地或自在地的运用权可不能够被承继?我的建议是否正确?应怎样处理此纷争?
【回答】
1)公民对宅基地只要运用权没有一切权。所以不能够作为遗产承继。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子产权归于公民自有,能够承继,依照咱们法规规则,地随房走得准则,你能够依据房子一切权的改变而持续运用宅基地。但自留地不能承继,能够经过改变运用权而持续运用。
2)关于其他的产业,由于您父亲并没有遗言,那么依据法定承继的准则,应当由您们3兄弟同您的母亲作为榜首次序的承继人来承继,而且承继的比例应当是相同的。
《承继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逝世时留传的个人合法产业,包含: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子、储蓄和日子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家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令答应公民一切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产业权力;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产业。
第十条 遗产依照下列次序承继:
榜首次序:爱人、子女、爸爸妈妈。
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承继开端后,由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第二次序承继人不承继。没有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的,由第二次序承继人承继。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联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抚养联系的继爸爸妈妈。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许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联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次序承继人承继遗产的比例,一般应当平等。
对日子有特别困难的缺少劳动才能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料。
对被承继人尽了首要抚养责任或许与被承继人共同日子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
有抚养才能和有抚养条件的承继人,不尽抚养责任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许少分。
承继人洽谈赞同的,也能够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