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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港合同拟适用香港法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08:48
科报导: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赴粤调研团昨日与深圳市政府官员座谈,不少人代都提出,期望前海可以採用香港的法令,以增强港企来前海出资运营的决心。深圳市前海办理局局长张备表明,深圳正争夺全国人大常委会支撑前海涉港合同可挑选适用香港法令。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高档合伙人马豪辉表明,假如前海深港协作区能採用香港的法令和办理制度,将大大增强香港企业来前海出资运营的决心。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团长谭惠珠表明,百分之一百支撑前海的涉港合同适用香港法令。
深圳市前海办理局局长张备以为,香港经济高度发达,离不开香港的法治环境,但要在前海适用香港法令,触及全国人大的立法权,必须由全国人大立法。他表明,深圳市正争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支撑,拟以香港立法方式出台《前海深港协作区涉港合同挑选适用香港法令若干规则》,恳请港区全国人代在全国人大活跃呼吁。
张备又说,前海正全力营建一流的法治环境,除了已建立前海商事法庭和深圳世界裁定院,前海法院亦正组成。此外,前海法庭试行港籍陪审机制,有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陪审员;5月底建立的前海第一届法令专业谘询委员会中,16名委员有7名是港方专家,参加前海立法规划和法规草案等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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