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庭审理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17:23
法院在处理刑事案子的时分一般是需求先进行立案的,立案之后才会开庭审理,那么关于刑事案子法庭审理程序是什么?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刑事案子法院开庭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告开庭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逐个核实被告人名字、民族、原籍、出世年月日、文化程度、工作、住址、违法史,是否收到申述书、收到申述书是时刻。假如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知晓汉语的,应当为其装备翻译,假如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告诉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解律师。假如被告人未收到申述书或许收到申述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求延期审理。
2.宣告案子来历。
奉告当事人今日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申述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告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解人、诉讼代理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奉告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请求回避;奉告被告人享有辩解权力。
4.奉告被告人享有的权力。包含请求回避权、为自己辩解权、提交依据权、请求新的证人出庭权、请求调取新的依据权、请求从头判定、从头勘验权、最终陈说权。
5.讯问被告人是否请求回避。
被告人请求回避的理由契合《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宣告休庭。报法院院长或许检察长决议。请求理由不契合《刑事诉讼法》规则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告本案公开审理或许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告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宣读申述书
公诉人宣读刑事申述书。
顺便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顺便民事诉讼申述书。
2.别离讯问被告人
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承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
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说对申述书的定见。
控辩两边穿插讯问被告人。讯问次序是 公诉人、被害人、顺便民事诉讼原告人、辩解人
诉讼代理人。
审判人员也能够讯问被告人。
3.问询证人、判定人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奉告他要如实地供给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许藏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答应,能够对证人、判定人提问。审判长以为提问的内容与案子无关的时分,应当阻止。
审判人员能够问询证人、判定人。
证人、判定人不得旁听审理。
4.出示依据
公诉人、辩解人应当向法庭出示依据,让当事人辨认。
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判定人的判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依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代理人的定见。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依据有疑问的,能够宣告休庭,对依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依据,能够进行勘验、查看、扣押、判定和查询、冻住。
5.请求新证
审判长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依据要求出示?”
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代理人有权请求告诉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依据,请求从头判定或许勘验。
法庭关于上述请求,应当作出是否赞同的决议。
6.请求有专门常识的人出庭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代理人能够请求法庭告诉有专门常识的人出庭,就判定人作出的判定定见提出定见。
法庭关于上述请求,应当作出是否赞同的决议。
这是本年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中添加的一项程序。
三、法庭争辩阶段
1.审判长宣告法庭调查完毕,法庭争辩开端。
2.公诉人宣告公诉词。
3.被害人宣告控诉定见。
4,被告人陈说和辩解。
5.辩解人宣告辩解词。
6.相互争辩。
7.争辩中发现或许影响判定的新的现实,审判长宣告中止争辩,从头进行法庭调查。
8.刑事部分争辩完毕后,控辩两边对民事部分进行争辩。
9.被告人做最终陈说。
四、法庭调停阶段
审判长问询顺便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乐意调停。
假如两边都要求调停的,法庭能够对顺便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停。
没有顺便刑事诉讼或许一方不乐意承受调停的则不予调停。
五、评议、宣判
1.审判长宣告休庭。
2.控辩两边向法庭移送依据。
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
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两边的定见进行评议。评议隐秘进行。
5.合议庭成员有严重不合或许不赞同合议庭定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议。
6.制造判定书。
7.持续开庭,宣读判定书。
刑事案子法院开庭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告开庭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逐个核实被告人名字、民族、原籍、出世年月日、文化程度、工作、住址、违法史,是否收到申述书、收到申述书是时刻。假如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知晓汉语的,应当为其装备翻译,假如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告诉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解律师。假如被告人未收到申述书或许收到申述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求延期审理。
2.宣告案子来历。
奉告当事人今日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申述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告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解人、诉讼代理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奉告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请求回避;奉告被告人享有辩解权力。
4.奉告被告人享有的权力。包含请求回避权、为自己辩解权、提交依据权、请求新的证人出庭权、请求调取新的依据权、请求从头判定、从头勘验权、最终陈说权。
5.讯问被告人是否请求回避。
被告人请求回避的理由契合《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宣告休庭。报法院院长或许检察长决议。请求理由不契合《刑事诉讼法》规则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告本案公开审理或许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告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宣读申述书
公诉人宣读刑事申述书。
顺便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顺便民事诉讼申述书。
2.别离讯问被告人
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承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
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说对申述书的定见。
控辩两边穿插讯问被告人。讯问次序是 公诉人、被害人、顺便民事诉讼原告人、辩解人
诉讼代理人。
审判人员也能够讯问被告人。
3.问询证人、判定人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奉告他要如实地供给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许藏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答应,能够对证人、判定人提问。审判长以为提问的内容与案子无关的时分,应当阻止。
审判人员能够问询证人、判定人。
证人、判定人不得旁听审理。
4.出示依据
公诉人、辩解人应当向法庭出示依据,让当事人辨认。
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判定人的判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依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代理人的定见。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依据有疑问的,能够宣告休庭,对依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依据,能够进行勘验、查看、扣押、判定和查询、冻住。
5.请求新证
审判长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依据要求出示?”
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代理人有权请求告诉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依据,请求从头判定或许勘验。
法庭关于上述请求,应当作出是否赞同的决议。
6.请求有专门常识的人出庭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代理人能够请求法庭告诉有专门常识的人出庭,就判定人作出的判定定见提出定见。
法庭关于上述请求,应当作出是否赞同的决议。
这是本年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中添加的一项程序。
三、法庭争辩阶段
1.审判长宣告法庭调查完毕,法庭争辩开端。
2.公诉人宣告公诉词。
3.被害人宣告控诉定见。
4,被告人陈说和辩解。
5.辩解人宣告辩解词。
6.相互争辩。
7.争辩中发现或许影响判定的新的现实,审判长宣告中止争辩,从头进行法庭调查。
8.刑事部分争辩完毕后,控辩两边对民事部分进行争辩。
9.被告人做最终陈说。
四、法庭调停阶段
审判长问询顺便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乐意调停。
假如两边都要求调停的,法庭能够对顺便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停。
没有顺便刑事诉讼或许一方不乐意承受调停的则不予调停。
五、评议、宣判
1.审判长宣告休庭。
2.控辩两边向法庭移送依据。
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
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两边的定见进行评议。评议隐秘进行。
5.合议庭成员有严重不合或许不赞同合议庭定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议。
6.制造判定书。
7.持续开庭,宣读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