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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合法的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4 23:23

土地运用权是一种非常特别的产业,在我国土地是非常名贵的一种资源,所以土地运用权是具有变现才干的,假如是在大城市,土地运用权的价值更大,那么承租的土地运用权入股是合法的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承租的土地运用权入股是合法的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则,股东是可以以土地运用权作为出资的,所以用土地的运用权入股是合法的,不违法公司法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钱银出资,也可以用什物、常识产权、土地运用权等可以用钱银评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钱银产业作价出资;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作为出资的产业在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钱银产业应当评价作价,核实产业,不得高估或许轻视作价。法令、行政法规对评价作价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二、土地运用权出资的条件
1、土地的出资是运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我国,土地是一种非常特别的产业,土地的国家所有和团体所有是公有制的根底,只要国家和团体安排才干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运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运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分,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运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运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运用权,而不能是团体土地的运用权。以土地运用权出资,本质上便是运用权从出资者向公司的转让,而依据现行法令的规则,可以作为产业权进行转让的仅仅国有土地的运用权。因此,假如团体安排欲以团体所有的土地对外出资,则有必要首先将团体土地经过国家征用的途径变为国有土地,再从国家手里经过土地出让的方法获得国有土地的运用权,然后,才干进行有用的出资。
3、用于出资的土地运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运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运用权。在我国,国有土地的运用权分为划拨土地运用权和出让土地运用权,前者为各种社会安排依据其特定的社会职能从国家那里无偿获得,后者则是以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法而有偿获得。以土地运用权出资,是土地运用者营利性的出资行为,因此只能以有偿获得的出让土地运用权出资,划拨土地的运用权只能由原运用人自己运用,而不能用于对外出资。
三、怎么确认出让土地运用权底价
土地运用权投标、拍卖、挂牌底价的本质是土地出让底价,即土地投标、拍卖时政府确认的投标、拍卖土地的最低操控价格,亦称标底或底标价格。是拟出让土地政府所能承受的最低操控价格;首要依据土地出让年限、用处、地产商场行情、政府产业方针、开发商竞投心态等确认的待出让宗地的地价;它是政府投标、拍卖土地运用权时最重要的参考价格。土地运用权投标、拍卖底价是由政府内部把握,严厉保密的。土地运用权投标、拍卖底价的确认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土地投标、拍卖能否顺利进行。政府拟定投标、拍卖底价时,应充分考虑开发商利益和政府的产业方针。
在我国,土地运用权投标、拍卖底价具有以下特色:
1、土地运用权投标、拍卖底价是政府出让详细地块的最低操控价格,是政府出让土地运用权商洽时最重要的参考价格。
因为政府垄断了土地供应量,土地供应量巨细和供应价格凹凸是作为政府调理商场的一种手法,为了进行有用的调控,底价有必要由政府确认。
2、土地运用权投标、拍卖的底价应依据评价地价确认。
国有土地运用权投标、拍卖的标的价款巨大,因为土地商场的特别性,土地价格一般人难以判别,为防止政府收益受损,了解土地正常价格,有必要由专门的评价师进行土地评价。
3、土地运用权投标、拍卖由政府确认。
投标拍卖底价与一般评价地价既有联络又有差异,评价地价是由评价人员依据对土地商场的判别,出具的待估宗地或许的揭露商场价格,投标、拍卖、挂牌底价则是由政府依据土地评价成果,充分考虑政府产业方针和地价方针等要素归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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