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中各种妨害诉讼的行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11:19
“诉讼参加人”,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参加诉讼活动的人,包含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第三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其别人”,指并未参加诉讼,但关怀诉讼活动进行的人,如法庭审理的旁听人。
诉讼参加人或许其别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院能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假造、消灭重要依据,阻止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要挟、贿买办法阻挠证人作证或许指派、贿买、钳制别人作伪证的;
3.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产业,或许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产业,搬运已被冻住的产业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实行的人,进行凌辱、诋毁、诬害、殴伤或许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要挟或许其他办法阻止司法工作人员实行职务的:
6.拒不实行法院现已发作法律效力的判定、裁走的,包含但不限于:(1)在法律文书发作法律效力后躲藏、搬运、变卖、毁损产业,形成法院无法实行的;(2)以暴力、要挟或许其他办法阻止或抵抗法院实行的;(3)有实行才能而拒不实行法院发作法律效力的判定书、裁定书、调解书和付出令的。
法院对有上述规则的行为之一的单位,能够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许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诉讼参加人或许其别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院能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假造、消灭重要依据,阻止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要挟、贿买办法阻挠证人作证或许指派、贿买、钳制别人作伪证的;
3.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产业,或许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产业,搬运已被冻住的产业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实行的人,进行凌辱、诋毁、诬害、殴伤或许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要挟或许其他办法阻止司法工作人员实行职务的:
6.拒不实行法院现已发作法律效力的判定、裁走的,包含但不限于:(1)在法律文书发作法律效力后躲藏、搬运、变卖、毁损产业,形成法院无法实行的;(2)以暴力、要挟或许其他办法阻止或抵抗法院实行的;(3)有实行才能而拒不实行法院发作法律效力的判定书、裁定书、调解书和付出令的。
法院对有上述规则的行为之一的单位,能够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许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