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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代理人如何阅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04:35
依据相关法令规则,在审理案子的时分会做好庭审笔录,而且相关案子的资料要收拾在相应的当地进行保管,假如需求作为依据或许是查阅是能够向法院提出请求的,而且是律师或许是代理人才干查阅。那么刑事诉讼代理人怎么阅卷,下面听讼网的小编为您收拾了相关内容,来为您回答。
刑事诉讼代理人阅卷的相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清晰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阅卷权。
第五十七条 经人民法院答应,诉讼代理人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的檀卷资料。
法院收到的检察机关依法令规则移交过来的悉数与本案有关的资料,包含诉讼程序卷、依据卷,这些资料只要是与案子中对被告人的科罪、量刑有关,乃至关于被告人是否有无罪、罪轻、从轻、减轻或许革除刑事处分的资料,也都是与本案有关的资料,当然就要给诉讼代理律师查阅、仿制、摘录了。
《律师法》第34条:“受托付的律师自案子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录和仿制与案子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檀卷资料。受托付的律师自案子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录和仿制与案子有关的一切资料。”
标准诉讼代理人阅卷的答应条件
对诉讼代理人的阅卷请求分为“应当不答应”和“能够不答应”两类状况予以处理。“应当不答应”是指在审查起诉阶段一概不答应阅卷,而“能够不答应”则由检察机关区别状况裁量作出“不答应阅卷”、“延期答应阅卷”或许“指定时刻会集阅卷”等决议。
应当不答应阅卷的景象:
(1)檀卷资料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2)檀卷资料触及被告人、其他被害人、好坏关系人的个人隐私的;
(3)有现实标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许损害证人、被告人及其亲属人身安全的;
(4)有现实标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许消灭、伪造依据的;
(5)其他不应当答应的景象。
能够不答应阅卷的景象:
(1)案情严重杂乱的,如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黑社会性质违法案子、有组织违法、集团违法、黑恶势力违法案子、严重职务违法案子、涉众型经济违法案子;
(2)案子或许改变统辖或许存在统辖权争议的;
(3)案子现实不清、依据不足,或许遗失罪行、遗失同案违法嫌疑人,退回侦办机关补充侦办的;
(4)诉讼代理人在检察机关收到移交审查起诉的檀卷资料初期提出阅卷请求的;
(5)诉讼代理人请求阅卷多人屡次的,检察机关需求统一安排阅卷时刻的;
(6)本地区有严重社会影响、或许上级领导机关督办、交办案子,需求请示上级领导机关的;
(7)有现实标明,诉讼代理人查阅、摘录、仿制檀卷资料或许不妥用于附带民事诉讼、其他民事诉讼的;
(8)有现实标明,查阅、摘录、仿制檀卷资料或许不利于被告人、其他被害人合法权益的;
(9)其他或许阻碍检察机关法令办案的景象。
综上所述咱们能够清楚知道,依据相关法令的规则,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交审查起诉的案子资料后会告诉当事人而且能够托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摘录和仿制与案子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檀卷资料。可是法令上也有清晰规则了不能够查阅的相关内容。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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