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具备哪些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07:41赋闲稳妥是指国家经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由社会会集树立基金,对因赋闲而暂时中止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供给物质协助从而保证赋闲人员赋闲期间的根本生活,促进其再作业的准则。
依据《赋闲稳妥法令》的有关规则,具有下列条件的赋闲人员,能够收取赋闲稳妥金:
(一)依照规则参与赋闲稳妥,所在单位和自己已依照规则实行缴费责任满1年的;
(二)非因自己志愿中止作业的;
(三)已处理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
赋闲人员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依照规则一起享用其他赋闲稳妥待遇。
赋闲人员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止收取赋闲稳妥金,并一起中止享用其他赋闲稳妥待遇:
(一)从头作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用根本养老稳妥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履行或许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分或许组织介绍的作业的;
(七)有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的
收取期限最长24个月
《法令》关于收取赋闲稳妥金人员的条件做出了规则:
赋闲前用人单位和自己现已交纳赋闲稳妥费累计满一年或许缴费不满一年但自己仍有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限;
非因自己志愿中止作业;现已处理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
《法令》着重,以上条件有必要一起满意,方能够收取赋闲稳妥金,并按规则享用其他赋闲稳妥待遇。
关于收取期限,《法令》规则,赋闲人员在挂号赋闲时,女人不满40周岁、男性不满50周岁,缴费时刻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收取期限为一个月;满四年以上的,超越四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收取期限添加一个月;
赋闲人员在挂号赋闲时,女人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缴费时刻满一年的,收取期限为一个月;满一年以上的,超越一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收取期限添加一个月。
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