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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16:30
有限责任公司规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由___等___方(人)一起出资,树立___有限责任公司,并拟定本规章。
榜首章 公司名称和居处
榜首条 公司名称: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居处:___
第二章 公司运营范围
第三条 经公司挂号机关核准,公司运营范围:(略)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添加或削减注册资本,有必要举行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并作出抉择。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抉择之日起10日内告诉债权人,并于30日内涵报纸上至少布告3次。公司改变注册资本应依法向挂号机关处理改变挂号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字、出资方法、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字、出资方法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字、出费方法、出资额)
第六条 公司树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责任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财政状况;
(三)推举和被推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法令、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则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停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下产业;
(八)其他权利。
第八条 股东承当以下责任:
(一)恪守公司规章;
(二)如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款;
(四)在公司处理挂号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五)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经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有必要经整体股东过半数赞同;不赞同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赞同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字、居处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安排及其发作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整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利安排,行使下列职权:
(一)抉择公司的运营政策和出资计划;
(二)推举和替换董事,抉择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
(三)推举和替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抉择有关监事的酬劳事项;
(四)审议同意董事会、(或实行董事)的陈述;
(五)审议同意监事会或许监事的陈述;
(六)审议同意公司的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决算计划;
(七)审议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补偿亏本的方秉;
(八)对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资本作出抉择;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抉择;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抉择;
(十一)对公司兼并、分立、改变公司方式、闭幕和清算等事项作出抉择;
(十二)修正公司规章。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初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掌管。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依照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暂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举行15日曾经告诉整体股东。定时会议应每年举行2次,暂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许1/3以上的监事提议方可举行。股东到会股东会议也可书面托付别人参与股东会议,但托付书中应载明被托付人的权限。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掌管。董事长因特别原因不能实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许其他董事掌管。
(注:假如公司不树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实行董事招集并掌管。)
第十七条 股东全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抉择,抉择应当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经过,但股东会对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资本、分立、兼并、闭幕或许改变公司方式、修正公司规章所作出的抉择,应当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经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抉择作出会议纪录,到会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人,由股东会推举(派遣)。董事任期___年,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免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推举和免除。
第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担任招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陈述作业;
(二)实行股东会抉择;
(三)抉择公司的运营计划和出资计划;
(四)拟定公司的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决算计划;
(五)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补偿亏本计划;
(六)拟定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资本计划;
(七)拟定公司兼并、分立、改变公司方式、闭幕的计划;
(八)抉择公司内部管理安排的设置;
(九)聘任或许解聘公司司理(总司理)(以下简称为司理),根据司理的提名,聘任或许解聘公司副司理,财政担任人,抉择其酬劳事项;
(十)拟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准则。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有关条款可不要。)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招集并掌管。董事长因特别原因不能实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许其他董事招集和掌管,1/3以上董事能够提议举行暂时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举行10日前告诉整体董事。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抉择应由1/2以上的董事表决经过方为有用,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到会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司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许解聘,司理对董事会担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掌管公司的生产运营管理作业,安排施行董事会抉择;
(二)安排施行公司年度运营计划和出资计划;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安排设置计划;
(四)拟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准则;
(五)拟定公司的详细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许解聘公司副司理,财政担任人;
(七)聘任或许免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许解聘以外的担任管理人员;
(八)公司规章和董事会颁发的其他职权。
司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招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员工代表监事的份额为2:1。监事会中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民主推举发作。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划较小的公司可设1~2名监事。)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看公司财政;
(二)对董事、司理实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令、法规或许公司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司理的行为危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司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举行暂时股东会;
(五)公司规章及有关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___年,由董事会推举和免除,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招集和掌管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查看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履行状况,并向董事会陈述;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公约;
(四)在发作战役、特大自然灾害等紧迫状况下,对公司业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契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陈述;
(五)提名公司司理人选,由董事会任免;
(六)其他职权。
(注:公司树立实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实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行董事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九章 财政、管帐、利润分配及劳作用工准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则树立本公司的财政、管帐准则,并应在榜首管帐年度终了时制造财政管帐陈述,并应于该管帐年度终了后60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依照下列次序实行: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补偿亏本;向股东按出资份额分配利润。
第二十九条 劳作用工准则按国家法令、法规及国务院劳作部门的有关规则实行。
第十章 公司的闭幕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公司。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闭幕:
(一)公司规章规则的闭幕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抉择闭幕;
(三)因公司兼并或许分立需求闭幕的;
(四)公司违背法令、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封闭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闭幕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则树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制造清算陈述,报股东会或许有关主管部门承认,并报送公司挂号机关,请求刊出公司挂号,并布告公司停止。
第十一章 股东以为需求规则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求或触及公司挂号事项改变的,可修正公司规章,修正后的公司规章不得与法令、法规相冲突。修正公司规章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经过。修正后的公司规章应送原公司挂号机关存案,触及改变挂号事项的,一起应向公司挂号机关做改变挂号。
第三十四条 公司规章的解释权归于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挂号事项以公司挂号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规章经各方出资人一起缔结;自公司树立之日起收效。
第三十七条 本规章应报公司挂号机关存案1份。
整体股东亲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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