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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案件审理期限有什么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11:46
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些选民资历或许非诉讼案子适用的审理程序,我国相关的法令对特别程序有相关的规则。那么,特别程序案子审理期限有什么规则?针对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特别程序案子审理期限有什么规则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子所适用的特别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一般诉讼程序(包含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子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历案子,另一类对错讼案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则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许布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别状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但审理选民资历的案子在外。
相关常识:特别程序的规模
选民资历案子
建立这一程序的意图是为了保护公民的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当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8条规则:“关于发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定见的,能够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述。选举委员会对申述定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议。
宣告失踪、宣告逝世案子
审理这种案子分为两个过程:①确定公民失踪,②宣告失踪人逝世。确定公民失踪由公安机关处理,人民法院只处理宣告失踪人逝世问题。建立这种程序的意图在于承认必定的现实(公民失踪),并依据已承认的现实作出关于失踪人逝世的推定。
确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约束民事行为能力案子
资本主义国家称这种程序为“禁治产”,指制止或人从事处置产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这一程序的意图,是为了保护某些公民(如精神病患者)的人身和产业权益,保证社会上民事法令行为的正常进行。
确定产业无主案子
在我国,设这一程序的意图是为了保护国家、团体和个人的产业,安稳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则,确定产业无主的请求,由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向产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以上便是相关问题的具体介绍,特别程序是法令规则的一种审理程序,适用特别程序需求满意相关的规模规则才干进行特别程序审理。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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