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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7 09:18
近几年,国家对农业的支撑和补助力度逐年加大,这极大地调动了广阔农人群众开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人增收和粮食生产的安稳。因为惠农方针执行的根据是农地,因而环绕农地的胶葛也越来越多。从外表来看,这些问题和对立是由国家利农方针的施行引起的,可从前史的视点调查,农村土地胶葛有深层次的原因。
农村土地胶葛的几种类型
1、无地少地农人与村团体经济组织的胶葛
这一类型大致有以下三种状况:一是新增人口的承揽地问题;二是在第二轮土地承揽之时,单个农户因种种原因,将其承揽地部分或悉数退回发包方,现又向团体要回承揽地;三是人口改变后承揽方自动退回或被团体回收承揽地,现在又从头要回承揽地,触及人口有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或大城市寓居的原乡民、在婆家没有得到承揽地的出嫁姑娘等。
2、由土地流通引发的胶葛
这种景象首要是因为土地流通过程中没有签定土地流通合同,或许即便有土地流通合同,但对土地流通两边的权力和责任联系规则不明确,跟着土地预期收益的改变,单独要求停止承揽合同、进步土地流通费用等。
3、因为基层组织违规操作而引发的胶葛
如单个村庄在第一轮土地承揽到期时,发包方未按其时“大安稳、小调整”的准则对承揽地作恰当调整,导致人均承揽地面积不均,现在承揽地少的农户强烈要求从头发包承揽地。有的基层组织借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基地建造、引入项目之名,强行流通农户承揽地,乃至暗里卖掉土地使用权,对立跟着土地预期收益进步而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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